昨天,住建部召开了一个工作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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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旨正是围绕着,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保租房、配售房)展开,这也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以此助力化解房地产风险。

继续落实中央“去库存”导向(也就是四月底中央政治局会议中,首次提出“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的房地产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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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城市范围有所调整,明确至县级以上城市,各地有序有效展开推进相关工作,这与过去的会议和政策表述中可以看到范围明显扩大。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县域为载体的城镇化,如此一来,既能降低城镇化的成本,还可以缩短县级市更长库存消化周期。

相关政府要完善好配套政策以及健全工作机制,综合当地的房地产库存水平、实际的保障性住房需求等因素,视市场情况/按需收购。

另外,会议还强调,做到全流程规范实施,存量房做到多维度(比如大小、价格、位置等)合适合理。

也就是说,要做好相关评估工作,以确保资金的物尽其用,避免造成新的财政支出问题,实现资金可平衡、项目可持续。

有了约束也能避免给市场传递错误的需求信号,造成房企的盲目扩张。

其实有关“去库存”工作,部分地方已经有了初步进展。

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从进入四月份来,多地鼓励收购的:湖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广州、武汉等城市;

发布由国有企业在部分行政区域征集公告的城市:杭州临安区、贵阳、惠州、临沧、大理州等;

此次会议后,预计将会加速各地的收储进程。

而支持地方国企(需满足筛选条件)收购未售新房正成推动“去库存”、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新模式。

  • 既能有效缓解城市政府筹集保租房的指标压力,还能减少当地的商品房库存,有利于改善房地产行业流动性、促进企业的出清换仓。
  • 多地将收储对象定为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也将有利于促进房企加快项目竣工节奏,切实缓解房企销售回款大幅下滑局面;
  • 同时也避免了保租房的无效盲目扩建及资源浪费,可谓一举多得。

近年来稳定房地产的工作重点开始变化,稳市场、防风险与稳民生并重,这也反映了当前房地产的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重要性和急迫感。

再结合此之前,上个月17日房地产新政本月7日国常会房地产相关部署,以及最重要的是前不久(12日),央行开会部署了推进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很大程度上缓解在实施过程中对于地方财力紧张、大规模收购存量商品房困难较大等问题。

从一定程度上表明,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将彻底拉开序幕,在全国铺开,全面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