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市,一男子深夜嫖娼,次数太多,反被女子举报。

本来一开始是双方自愿的行为,怎么发展到最后,反被女子送进了警局。当时情况究竟如何?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当时具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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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夜报警的卖淫女子

2023年7月10日,王某突然拨打了报警电话,称自己在卖淫的过程中被强奸了。警方在听到女子这么说后也愣了一下,随即女子说出了自己所在的酒店,并希望警方尽快赶来解救自己。

警方立即出警,来到女子所在的酒店进行查看。李某听到有警察来敲门,心里十分紧张,颤抖着手就开门了。但是与之相反的王某,看到警方来的时候,看神态好像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警方将两人带回警局进行询问,面对警方的询问,王某向警方解释道,今天和李某是在进行性交易活动。

李某出了两千元钱进行了包夜,刚开始的时候一切还比较顺利。但是后来不一会,李某就和自己发生了好几次关系,每次持续的时间也比较长。

李某在第四次和王某发生关系的时候,王某就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些吃不太消。但是李某还是精神十足,完全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李某结束后,王某向其求饶道:“我实在不行了,再这样下去,你身体也会虚的。”

李某看着王某向自己请求的语气,感觉王某话语里多少有些瞧不起自己的样子,心里就有些生气地说道:“钱我已经给你了,今天你只属于我,发生多少次关系,我说了算。”王某看着李某真的生气了,就继续向其说道:“你看这样行不,我把钱还给你,你可以找其他人,你就放了我吧。”王某说着就准备拿钱准备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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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看到王某的动作,哪里舍得放王某离开,于是就一把拉过王某后就把王某按到了床上,另一只手摸着床头边的药瓶,吃了一颗药。

吃完药的李某,变得生龙活虎,于是继续和王某发生关系。直到第七次结束,李某才心满意足地睡去。

王某看到李某睡着后,就悄悄地来到了卫生间,反锁门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二、女大学生的堕落

警方听完王某的描述继续向其问道:“你是从什么时候从事这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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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继续陈述道,家里的条件不太好,自己高考的时候,发挥失常,考了一个不太好的学校。自从上了大学后,看到周围的同学打扮的光鲜亮丽,自己也开始打扮起来,这样一下子生活开销也变得多了起来

于是,就利用课余时间找兼职,但是这些勉强撑到大学毕业。毕业后,王某也找了几份工作,但是由于比较缺乏工作经验,找的工作和专业都不对口。

后来,便经常和朋友去酒吧借酒消愁,时间长了,就认识了一些社会上的人士。便开始从事卖淫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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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看到曾经大学生,如今沦落到如此地步,心里也是唏嘘不已。

三、逼婚男子偶遇失足女

警方也知道,这种事情,不能只听某一方的一面之词,于是在向王某了解完情况后,警方来到了李某这边,向其进行问询。

面对警方的询问,李某回答道,今年自己都27岁了,还没有结婚,自己的父母就比较着急。老家像李某这么大的,现在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但是李某现在还是孤身一人。

老两口为了李某的婚事,也是经常愁得睡不着觉,李某也知道父母为了自己的婚事操碎了心,但是由于是自己比较内向,并且还没有一个拿得出手的工作,心里对待婚姻虽然也是十分地向往,但是,自己现在还没有能力承担起结婚生子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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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沉默了一会继续说道,其实,有的时候自己也是不想结婚的,因为父母的感情就不是很好。在自己小的时候,李某父母也是经常吵架,严重的时候甚至还当着李某的面进行争吵,并且还问道,要是和爸爸妈妈离婚了,李某只能选一个,会选谁。

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也导致了李某的性格有些孤僻不合群,以至于自己的朋友一直就很少。

后来,李某长大后,就逃离了从小生活的地方,来到此地工作也交了几位朋友。在工作的时候,有时候压力大或者做完一个项目后,朋友就会带着自己到酒吧去放松一下。

某次,朋友带着李某到酒吧聚会,其间李某醉酒后,向朋友讲述了自己曾经的生活和目前的困境,朋友看到刘某这么说,就和李某提议酒吧有特殊服务,偶尔尝试一下还是没有多大问题的 。

李某听到朋友这么说后,脑袋瞬间清醒了,被朋友的这个提议吓了一大跳。虽然李某有时候会有哪方面的需求,但是嫖娼,李某还是知道不能去的,这种是违法的,被抓了说出去也不好听。朋友看到李某这个反应后,也就识趣地不说这些了。

几人玩尽兴后就各自回家了。

李某回到住的地方后,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眠。脑海里一直浮现出刚才朋友说的话语,于是拿起手机开始浏览起了色情网站。

不一会,看到了有一个长相清纯的女子,李某就主动向其打去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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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了解完价格后,觉得自己可以接受,于是就和王某约了单次的价格。两人来到了约定的酒店,就进行了交易,由于是第一次进行这种交易,李某匆匆地就结束了,回到家后的李某也是懊恼不已,到了关键时刻,自己怎么就不行了呢。

过了几天后,李某每次睡觉的时候,都会想起和王某缠绵情景,心里想到,上次没有好好地享受,下次一定要找补回来。

到李某工资到账后,提前买了一些药品,于是就再次联系王某,和王某说要是进行包夜的话,大概需要多少钱。王某说了下价格,刚开始的李某还觉得有些贵,都快抵上自己辛辛苦苦工作十几天了。王某倒好,一夜都要这么多,真是狮子大开口。

但是后来,李某想了一会,自己这次提前做好了准备,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于是就答应了王某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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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听完李某的陈述后,对案件经过也有了大致的了解。

相信在后续法院的审理调查中,一定会对二人秉公处理。

一、王某本身是卖淫女,并且李某与王某事先商量好包夜价格,王某吃不消了选择报警,那么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呢?如果构成强奸,李某可能被判处怎样的刑罚呢?

王某与李某也真是两个活宝,闹出来这么大的笑话,但是言归正传,王某与李某本来就是约定的钱色交易,是违法的,为什么王某反而报警了呢?

李某为了对得起自己这大半个月的工资二千元钱,就把猛男药物派上了用场。李某吃药后,生龙活虎,性行为时间太长,次数太多,导致王某吃不消了。

明明事先约定好“包夜”不限次数,现在王某反悔,一个电话就把李某告到了派出所,那么究竟李某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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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强奸罪要保护的法益就是妇女的性自主权。

所谓性自主权,即指妇女有权决定是否与男性发生性行为,如果男性违背妇女的意愿,强行与女性发生性行为,就构成强奸罪。

由此可见,是否构成强奸罪,与男女双方之前是否有约定,是否支付金钱等对价无关,而是看双方发生性行为的时候,女方的主观意愿是拒绝还是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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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虽然王某与李某事先有约,也支付了二千元金钱的对价,但是事后双方发生性行为时,只要王某表示同意,李某就不成立强奸。

但只要王某表示拒绝,李某就该当立即停止性行为,如果够强迫王某继续发生性行为,就构成强奸罪了。

在王某吃不消的情况下,李某还要霸王硬上弓,侵犯了王某的性自主权。而且王某主动说要把钱退给李某去找别的女人,李某还是不答应,继续强硬着来,此时,李某就是在强奸王某了,构成强奸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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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强奸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妇女身体安全和性自主权的犯罪,量刑起点就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上。

但是,本案中王某作为卖淫女,本身是有过错在先的,对李某可以适当从轻处罚。

法院将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王某的坦白及认罪悔罪态度、朱某同意卖淫具有过错在先等情形,对王某从轻处罚。

除此之外,王某和李某之前发生性行为,虽然王某同意,但也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一个嫖娼,一个卖淫,两个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法,会被处以行政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

二、李某支付给王某的二千元嫖资是否会被没收?依法应怎么处理?

李某支付给王某的二千元嫖资,如果已经实际支付给了朱某,表面上看起来是属于王某的钱的了,但因为王某是通过卖淫获得,而卖淫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所以就是属于违法所得,因此,公安机关是有权没收的。

如果这个钱还在李某手中,尚未支付给王某,那么因为李某进行了嫖娼的违法行为,这二千元的性质是待付的嫖资,公安机关仍然是有权没收的。

公安机关没收嫖资是依据规定依法没收的,没收的嫖资依据规定,是要上缴国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