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3日讯6月22日,昌乐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公布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电话的通告》。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时防范、有效化解、妥善处理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向社会公布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电话。

一、投诉、举报范围

1.未按照要求生产、经营、使用饲料兽药等畜牧业投入品的;养殖环节违法饲喂“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禽蛋产蛋期内违法饲喂禁限用兽药的。

2.未按照规定处理或者随意弃置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

3.奶牛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存在违法行为的。

4.生猪私屠滥宰、牛羊未集中屠宰、屠宰病死畜禽、畜禽屠宰过程中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

5.畜产品生产经营者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或者其他化合物的畜产品的,销售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其他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二、举报受理地址、电话、邮箱

举报电话:0536-6222187(办公室)、0536-6232870(执法中队)

邮箱:clxxmsyj@wf.shandong.cn、clxxmsyjzjk@wf.shandong.cn

信件受理地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523室

受理单位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禁泄漏举报内容及举报人个人信息。

三、该通告由昌乐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执行。

闪电新闻记者 李杨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