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周杰伦歌迷在社交平台发文,要求抵制周杰伦模仿者“黑伦”和“粥饼伦”,原因是最近“黑伦”模仿周杰伦进行商业演出,还在6月进行了多地的酒吧巡演,其中一站的“票价”高达6000元;“粥饼伦”则是跟着周杰伦演唱会的足迹,到全国多地搞“全国巡饼”(到当地摊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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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周杰伦”在6月开启了“全国巡演”。

6月21日,两名周杰伦模仿者在太原某酒吧“合体”,一起与现场观众互动,引发周杰伦歌迷不满。有歌迷吐槽:“应该抵制盗版!”6月23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追踪和调查。

6000元“票价”系酒吧卡座低

6月21日,中国新闻网曾报道了“黑伦”和“粥饼伦”这两位“山寨周杰伦”在山西太原某酒吧演出的相关消息,其中提到从今年6月开始,“黑伦”打着“大陆第一杰伦”的名头,与某连锁酒吧展开深度合作,进行多地门店巡演,囊括佛山、苏州、杭州等城市,且上座率惊人,而其表演的歌曲《一路向北》《搁浅》《周大侠》等皆为周杰伦作品。

上游新闻记者查询了“黑伦”的社交账号,发现他打着周杰伦粉丝的旗号,在形象、声音、语言上全方位模仿周杰伦。从今年6月开始,“黑伦”在厦门某娱乐公司的组织下,在娱乐公司关联的酒吧里进行全国巡演,宣传视频中还经常出现周杰伦的经典语句——“哎哟,不错哦。”

按照相关宣传海报,“黑伦”巡演的足迹遍布佛山(6月1日)、苏州(6月7日)、杭州(6月15日)、太原(6月21日)、西安(6月22日)和厦门(6月28日、29日),几乎每个周末都在演出,比周杰伦本人都还忙。

至于演唱周杰伦歌曲是否涉嫌侵犯周杰伦的音乐著作权,张公典律师进行了分析:“如果‘山寨’周杰伦的歌手没有取得周杰伦的正版授权,就演唱了周杰伦的歌曲进行商业活动牟利,那么这种行为就涉嫌侵犯了周杰伦的音乐著作权。不过如果是活动主办方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了周杰伦的授权,可以在酒吧里表演他的歌曲,但是表现的过程不是普通驻唱歌手,而是‘山寨周杰伦’进行模仿表演,那么就要看主办方和周杰伦经纪团队的合同约定了,看是否存在歌曲二次授权违规的问题。”

实际上翻唱知名歌手的歌曲用于表演,本身就有很大的侵权风险,张公典律师还举了一个例子:“翻唱歌曲这件事本身就有侵权风险,我记得2022年网红主播刘某在直播中唱了一首耳熟能详的经典歌曲,被歌曲权益人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因此以翻唱歌曲(的形式)进行公开表演,最好不要进行直播打赏、商业演出等有商业性质的行为,否则很容易被原唱或相关权益人起诉要求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