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论述“第二个结合”时,第一次明确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的重大论断。这是在价值维度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关系的深刻认识,为“第二个结合”的现实可行性提供了重要论据。深入研究、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高度契合性,对新时代全面推进“第二个结合”、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学界对于两者高度契合性的研究主要呈现两种倾向:一种是认为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然具有高度契合性,学者们从静态比较的角度阐释了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高度契合的契合维度与契合内容;另一种则认为两者的高度契合是经由主体力量的形塑而后天形成的,学者们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契合视为“由自在契合向自为契合、原初契合向高度契合”演变的动态发展过程,并积极阐释“高度契合”的根本动力、实现场域和推动主体。笔者认为,第一种倾向忽视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作为两种来源不同的文化所具有的差异性以及文化建构主体在促进这两种文化体系的有机融合中发挥的主体性作用;第二种倾向虽然意识到了文化建构者的主体作用,但对于文化建构者发挥主体作用的方式、路径等的研究仍有待深入。因此,本文力图深入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高度契合的逻辑前提、主体逻辑与实践逻辑,分析促使两者由“自在”形态的“先在契合”向“自为”形态的“高度契合”转化发展的前提条件、主体力量及具体的实践路径,为马克思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中国化、时代化提供经验借鉴和路径启示。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高度契合的逻辑前提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先在契合性、各自转化发展的理论诉求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实需要共同构成了两者从“先在契合”向“高度契合”转化发展的逻辑前提。

(一)“高度契合”的理论前提:两者的相通性与互补性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静态比较中呈露的先在契合性,为两者的高度契合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前提。这种先在契合性表现为两种价值体系的相通性和互补性。

1.相通性使两种价值体系在相互接触的过程中互相理解、认同,为高度契合提供了良好的文化基础

其一,两者在面对外来文化时具有相似的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具有无与伦比的包容性和吸纳力”。在漫长的文明发展过程中,中华文明始终秉持“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价值取向,以“和而不同”的包容特性与多民族文化互动交流,以“海纳百川”的会通精神吸收借鉴外来先进文明成果,从而将“多元文化汇聚成共同文化”,构建起凝聚多民族共识、各民族普遍认同的“文化综合体”。“越包容,就越是得到认同和维护,就越会绵延不断。”中华文化兼容并包、兼收并蓄的特点,也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以在持续的变革、创新中实现赓续发展。这种开放包容的精神特质也体现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中。一方面,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本身就是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在批判性地吸收、借鉴人类文明成就的基础上反思和超越东西方文明局限而形成的关于无产阶级斗争和演变规律的理论体系,它汇集了人类一切文明的先进成果,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作为其内在蕴生的价值观念,自诞生起就具有开放包容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开放、发展着的理论,要求各个国家和民族结合本地区的历史文化传统、基本国情探索出适宜自身的本土化理论。1895年,恩格斯在致威·桑巴特的信中指出:“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明确反对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视为封闭僵死的教条,主张用科学的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因此,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提出与实践均彰显了博采众长、开放包容的价值取向,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而不同”“海纳百川”的价值理念十分相近。

其二,两者在人与自身、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三方面关系的具体认识上,有着相似的价值认知。在人与自身关系的认知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倡慎独、修身,要求人在日常伦理生活中通过自我反省和道德践履澄明本心,达到完善品格的“成人”(完美的人,尤其是道德高尚的人)目的。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倡导人在对象性的感性活动中完善自身,通过全方位、多领域的社会实践让自身能够在不断变换的职能中“使自己先天和后天的各种能力得到自由发展”。可见,两者在“人应在实践中实现自我完善与自我发展”这一观点上具有内在契合性。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倡讲信修睦、与人为善、亲仁善邻、协和万邦,要求人在社会交往中坚持仁者爱人、忠恕之道、和而不同、天下为公,以构筑以和为贵的社会关系。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下“个体和类之间相互斗争的状态”,认为在应然层面,“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因此主张变革剥削无产者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建构“真正的共同体”。可见,两者均立足于人的社会性本质,呈现了对公平正义、人人平等、社会和谐等价值观的相似追求。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倡天人合一、民胞物与,认为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天道”与“人道”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强调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认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应坚持“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相统一的共产主义。可见,两者均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整体性思想。

其三,两者在理解、分析事物及其相互间的矛盾、冲突、关系时运用的基本思维方式具有相通性。一是唯物思维。古代先哲们提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认为“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以“天地”代指自然界,以“形”“神”分别代指人的身体和精神,阐明了自然界独立于人而存在、自然规律独立于人而运行、人的精神依赖于身体而存在的朴素唯物主义理念。这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蕴含的物质的根本属性是客观实在性、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物质决定意识等唯物主义思想具有高度契合性。二是辩证思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和“将欲歙之,必固张之”等阐明了有无、难易、长短等矛盾之间的相互转化关系,体现了古代先哲们对朴素的辩证思维的理解与运用。列宁指出:辩证法的实质是“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应全面认识事物的统一性和斗争性,并在一定条件下实现两者的相互转化,其中蕴含的辩证转化思想、辩证思维利用的观点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谋而合。三是整体思维。“至大无外,谓之大一”体现了万事万物定于“一”的整体性思想,这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内在秉持的系统思维高度契合。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认为“每个事物(现象等等)的关系不仅是多种多样的,并且是一般的、普遍的”,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马克思指出,社会是“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一个统一的整体”,展现了科学社会主义运用系统思维对社会本质的深刻剖析与正确认知。

2.互补性使两种价值体系在对话交流的基础上相互借鉴、互为补充,为高度契合提供了空间和必要

其一,两者在实践观上差异互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强调的实践侧重于“道德实践”,这是一种以个人内在的道德反思为基础、在日常伦理生活中通过道德实践澄明本心、修身正行的内在超越。如“吾日三省吾身”即便涉及国家社会治理,对实践的要求也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对忠信、孝悌、仁爱等道德品质的强调与奉行,深刻展现了中华传统文化语境中的实践所具有的伦理性与道德性特质。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所强调的实践则突破了伦理的限囿,将其进一步扩大为包含道德实践在内的全部感性对象性活动,即社会历史实践。相比于道德践履,社会历史实践更具广泛性、根本性和历史性,其并非为了践行某种道德而开展的德性实践活动,而是致力于粉碎现有的资产阶级道德、消灭“赤裸裸的利害关系”和不平等的分配关系,从而建构起真正体现人人平等、公正和谐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实现“真正人的道德”,具有强烈的解构性和重构性特征。这正体现了两者的差异互补,如果没有革命性,一味强调德性实践,容易流为抽象的爱的说教,缺乏现实性;如果没有道德性,革命实践也会因缺乏道德规范而产生偏向,唯有兼具道德性与革命性,实践才能真正成为实现人自由全面发展、建立自由人联合体的可行路径。

其二,两者在辩证法上互为裨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辩证法是基于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对事物的发展、运动进行直观描述的朴素辩证法,它往往借助昼夜、日月、祸福等人们直觉可感、可悟的矛盾之间的辩证转化阐明“物极必反”的道理,从而推崇不走极端、执两用中的中庸之道。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中所蕴含的唯物辩证法则拥有着“仿佛是向着旧东西的复归(否定的否定)”的辩证法要素,认为在对现有事物进行肯定理解的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其内在的否定性,全面理解事物的本质,进而在自我否定中实现事物的自我提升、自我完善与自我发展。前者体现了利用中庸之道阻碍事物恶性转化的逆向思维,后者则体现了利用自我否定促进事物良性发展的正向思维,两者各有所长、互为补充。

(二)理论发展的内在诉求:各自转化发展的强烈动机

科学社会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各自求转化、求发展的强烈动机使两者相互接近、相互对话,为两者从“先在契合”走向“高度契合”提供了内生动力。

1.科学社会主义要发展就必须走与各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科学社会主义诞生于对资产阶级剥削压迫和资本主义所谓的“普世价值”的强烈批判与解构过程之中,是揭示社会主义运动和发展规律、指导无产阶级通过革命实现彻底解放的科学理论。自诞生之日起,科学社会主义就以实现全人类解放、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价值目标。这也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自身具有摆脱狭隘的地域性、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发展的需要,因为世界市场的形成导致“在一切民族中同时都存在着‘没有财产的群众’这一事实”。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共产主义“一般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存在才有可能实现”,“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立即’同时发生的行动才可能是经验的”。而要实现共产主义在各民族“同时发生”,成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势必要走民族化发展之路,否则便会因“文化排异反应”而难以为他国人民所接受。由此可见,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价值观念层面实现高度的契合、互通,是科学社会主义民族化、本土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使其得以被中国人民所接受、认同,在中国大地扎根、生长、开花、结果,从而实现解放中国无产阶级、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全人类的目标的必然条件。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实现赓续发展就必须坚持“两创”方针

纵向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汇聚、凝结着中国人民在悠久的历史演进中形成的普遍价值认同、道德规范和治国理政思想等,赋予中华民族以“自我确证与自我认同”,是中华民族的“根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坚守文化主体性、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的必然要求。然而,由于“传统”与“现代”在经济结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等多方面存在差异,发端、生成于“传统社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虽然具有先进的价值内核,但其在表达形式与具体内涵上都难免带有封建社会的痕迹,迫切需要结合时代所需对其进行新的诠释和解读。横向来看,探析人类文化的发展规律便可发现,任何一种文化要为人民所接受、为社会所认同,就必须与主流意识形态相靠拢、相结合并为之服务。因此,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若想实现推陈出新和承继发展,就必须积极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相融合,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相适应并为之服务。

(三)“高度契合”的现实动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实需要

任何事物的发生与发展都需要以一定的时空条件和现实环境为支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之所以能够实现“高度契合”,固然有两者之间的“先在契合”为基础,但时代和社会之需才是真正驱动“先在契合”向“高度契合”转化发展的现实动因。

1.科学回应时代之问要求实现“高度契合”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高度契合孕育发展于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19世纪后半期,西学东渐的狂潮使科学社会主义夹杂在各种西方理论中被一并传入中国,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接触、对话进而实现向“高度契合”的转化提供了有利契机。但由于这一时期大多数人并未接触系统完整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所以这一时期两者的契合尚处于一种孕育、萌芽状态,未能引起中国人民的广泛关注。“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历了器物、制度以及思想变革的相继失败,先进知识分子开始将救亡图存的希望寄托于社会主义运动。他们通过翻译社会主义著作、阐释社会主义理念、组织工人运动等方式传播科学社会主义及其价值观主张。由于这一时期的知识分子多借助传统文化中的语词概念和价值理念译介科学社会主义的概念、范畴,因此便推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之间契合点位的挖掘与契合路径的拓展,两者契合开始向纵深发展。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两个结合”中不断实现中国化,为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提供了重要的价值引领和理论遵循,有力回应了中华民族如何实现救亡图存、独立自主、繁荣富强等一系列时代之问。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伴随着民族复兴关键阶段的到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也迈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中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挑战与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局势。内部面临着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带来的生态问题、城乡二元结构分化、贫富差距较大、拜金主义弥散等现实问题,外部面临着西方国家的文化渗透、经济打压、恶意污名化中国等现实挑战。面对诸多问题,必须进一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契合点、拓展两者的契合空间,为“第二个结合”提供翔实具体的结合重点、结合内容以及结合方向等,进而以时代化、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引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破解国家治理难题,助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现实之需正是新时代党和国家不断拓展“高度契合”深度、广度的根本动力。

2.巩固发展文化主体性要求实现“高度契合”

文化主体性是民族主体意识和独立精神的价值维系与内在支撑,“有了文化主体性,就有了文化意义上坚定的自我”。近代以来,在西方的殖民入侵和工业文明的猛烈冲击下,国人曾一度对中华传统文化在现代化中的适应性产生强烈质疑,中华文化主体性日渐式微。与之相伴,中华民族的主体意识与独立精神也逐渐迷失。在危机时刻,中国共产党主动担负起弘扬、发展中华传统文化的历史重任,以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焕生机,借助“两个结合”实现了中华文化主体性在中国大地的复归,重新赋予了中华民族与中华文化以自尊自信的主体确证与自我认同。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两个结合’是我们取得成功的最大法宝。”其中,“‘结合’的前提是彼此契合”。深入挖掘、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契合性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的必要条件,这样才能为“两个结合”尤其是“第二个结合”的现实可行性提供充分的论据支撑并为实际“结合”提供具体的着眼点。因此,借助“两个结合”不断巩固发展中华文化主体性的目标就内在蕴含了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由“先在契合”向“高度契合”转化发展的理论要求。在数字化时代下,西方国家不断以变化多端的手段和方式强化其意识形态输出,潜移默化地向全球进行文化侵袭与文化渗透,这使中华文化主体性再次面临严峻挑战。新时代,如何充分发挥“两个结合”这一法宝的现实效用、巩固发展中华文化主体性、维护中国人民的文化自信心与民族认同感、确保中华民族在精神上的独立自主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大时代命题。有效回应这一时代命题的现实之需,要求我们必须积极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契合要旨,拓展其契合路径,推动“高度契合”向纵深发展,为全面推进“第二个结合”、巩固发展中华文化主体性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与文化根基。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高度契合的主体逻辑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生成条件、文化来源、历史传统、语言形式等方面均具有较大差异,因此两者从“先在契合”向“高度契合”的转化并非自然生成的,而是文化建构主体自觉、能动地进行思想形塑和理论创造的结果。由“先在契合”向“高度契合”转化发展的诸多必要性与可能性前提不仅需要人们能动地认知、挖掘和发现,同时也需要他们以积极主动的历史自觉和责任担当在实践中推动两者从“先在契合”走向“高度契合”。

(一)中国共产党是推动两者从“先在契合”走向“高度契合”的领导主体

“两个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党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向“高度契合”转化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着领导者角色。在百年发展历程中,中国共产党一直根据我国不同历史阶段的具体国情与主要任务,不断挖掘、发现、更新、拓展两者在价值观层面的契合点,进而从这些契合点着手在特定的时空场域下实现“第二个结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以引领人民的现实实践活动。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华民族的主要任务是推翻“三座大山”的剥削压迫,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与国家自强。延安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将科学社会主义中“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的根本价值立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民为邦本”“天下为公”的政治主张相结合,创造性地阐发了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适应救亡图存的时代需求,中国共产党积极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革故鼎新”“自强不息”的担当精神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中的革命精神之间的契合性,鼓舞人民积极投身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革命事业。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党人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无产者……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充分体现了革除旧事物、建构新世界的革命目的和积极乐观的革命精神,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汤武革命”“革故鼎新”“自强不息”等理念有着相似的价值意蕴。中国共产党充分挖掘了这一契合点,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践中将两者融合为崇高的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在这一精神的引领下,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了万里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诸多革命斗争的胜利,最终改变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社会性质,开启了中国发展的新纪元。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新时期,中国的主要任务是完成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通过恢复国民经济、“一化三改”、基本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实现解放发展社会生产力,以“满足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为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时代需求,中国共产党积极拓展、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经济调控思想上的契合性,为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提供了积极的思想指引。春秋时期,为促进国家富强,管子以“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来表示应由国家统一掌握经济权益。宋朝王安石曾以“市易法”实现平抑物价、缩小贫富差距的目的。这些经济调控思想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中“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十分相似。马克思、恩格斯深刻揭露和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下“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两极分化现象,认为其产生的根源在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因此主张以公有制取代私有制,实现按劳分配进而按需分配以消除贫富分化,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恩格斯表示要“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中国共产党敏锐觉察到两者在经济调控理念上的契合性,在实践中将两者充分融合,通过开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推行“公私合营”“和平赎买”政策等,将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逐渐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实现了我国从生产资料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转变,对满足工业发展的原料需求、消除个体经济的脆弱性和分散性弊端以及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的主要任务是解除思想禁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一系列改革开放举措,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中国共产党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利民富民、小康社会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中的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之间的契合性,有力地促进了思想解放,极大地推进了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主张利民富民,还极为重视调和贫富差距。“崇高莫大乎富贵”和“均贫富,不以养嗜欲”等思想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行共同富裕的价值理念高度契合。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指明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之于共产主义事业的重要性。与此同时,恩格斯还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将给所有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和“真正的充分的自由”,体现了人民平等共享生产力发展成果的价值理念。立足这些契合点,中国共产党适时调整了这一时期“第二个结合”的重心,将其转移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共产主义等理念与利用厚生、大同社会等思想之间的结合上,最终形成了社会主义本质论、实现共同富裕论、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等诸多理论成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价值引领和实践指导。

进入新时代,中国的中心任务转变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的五个鲜明特征要求中国必须在协同推进“五位一体”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坚持和平发展道路中实现世界各国互利共赢。为适应时代所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第二个结合”重要论断,要求“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1]15,全面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内在契合性,并在高度契合的基础上实现两者的融通结合,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价值引领。这标志着党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关系的认知达到了崭新的高度,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重大理论成果。如将科学社会主义无产阶级政党权威思想与传统文化中的“大一统”理念相结合,阐明了坚持和维护党中央权威与集中统一领导的极端重要性;将科学社会主义中实现人类“同已被认识的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生活”理念同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思想相结合,形成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等体现中国语言特点和文化传统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将科学社会主义视道德和正义为“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中的至高无上的准则”的国际和平、平等主张与传统文化中“协和万邦”“天下为公”等思想相结合,形成了全人类共同价值、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现代化建设理念,使全球发展不断“从野性走向文明、从垄断走向合作、从冲突走向融合”,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中国共产党因时制宜,不断拓展不同时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契合点,这些契合点并非中国共产党依照先后顺序凭空形塑而生,而是两者“先在契合”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存在于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只是在不同时期由于时代需要的不同,使得被挖掘、凸显出的契合点也有所侧重,这正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高度契合的动态发展过程。

(二)人民群众是推动两者以“先在契合”走向“高度契合”的实践主体

马克思指出:“历史的活动和思想就是‘群众’的思想和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在实践中的理论诉求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由“先在契合”向“高度契合”转化发展的直接动力。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对“第二个结合”的践行与检验也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高度契合提供了更多的合法性与更广泛的群众认同。

人民群众为两者由“先在契合”向“高度契合”的转化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恩格斯指出,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关于思维的科学本质上“是关于人的思维的历史发展的科学”。这充分表明,社会意识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是人民群众基于自身在经验世界中的实践活动而形成的历史性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作为两个独立的价值体系,均属于社会意识范畴,两者由“先在契合”向“高度契合”的转化也属于社会意识层面的转化。因此,两者在不同时代凸显出的契合要旨、契合内容、契合路径等都是由特定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存在决定的,而人民群众在实践中不断更新的理论诉求也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不断调整、拓展契合点和契合路径以实现“高度契合”提供了动力。如五四时期,在先进知识分子的积极传播和革命救亡形势的感召下,科学社会主义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与热情拥抱,使马克思主义最终扎根中国大地、开花结果,一改马克思主义初入中国时的沉寂现象。这正体现了人民群众在传播科学社会主义及其价值观主张、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向由“先在契合”向“高度契合”转化发展的主体性作用和力量。土地革命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对土地的渴望使得人民群众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高度契合性的认同集中于两者对土地问题的价值主张上。这一契合要旨的发现推动中国共产党在具体的革命实际中将共产主义价值理念与“均平地产”思想深度融合,由此产生了“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主张,有效激发了群众的革命热情。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人民群众要求“富起来”的现实需要推动着党和国家在经济领域挖掘、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契合之处与契合路径,群众自发探索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发展模式等最终以政策或制度的方式为党和国家所认可。由此可见,人民群众对生产力发展的自发追求,为党和国家进一步阐释社会主义的先进本质、形成“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深刻认识奠定了实践基础,也为深入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经济建设中的高度契合提供了推动力。

人民群众在“第二个结合”的实践中赋予“高度契合”以合法性。在政治学中,“合法性”一般指政府权威为民众所接受和认可的程度。同理,“高度契合的合法性”是指“高度契合”为民众所认可的程度,即在民众看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的论断是否科学。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由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是论述“第二个结合”现实可行性的论据,所以要检验这一论断的科学性,务必要将其放置于人民群众的“第二个结合”实践中进行检验。如果“第二个结合”可以在群众实践中顺利推进并产生良好的现实效应,则证明这一论断具有科学性。在中国人民践行、推进“第二个结合”并检验“第二个结合”理论成果的历史过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高度契合性也不断得以确证,赋予了“高度契合”以更多的合法性、科学性与正当性。比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中的人民主体价值立场深度融合,由此形成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通过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最终取得了一系列革命斗争的胜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淮海战役的胜利是靠老百姓用小车推出来的,渡江战役的胜利是靠老百姓用小船划出来的。”充分展现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这一理论结合成果在实践中的巨大效用,也间接证明了民本思想与人民主体立场所具有的高度契合性。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第二个结合”产生了社会主义本质论、共同富裕论、“小康社会”论等一系列理论结合成果,在这些结合成果的指导下,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创举,如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经济特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等,都是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中国共产党正是在这种实践经验基础上将之上升到政策再加以推广,从而有力提升了中国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圳经济特区建设是“中国人民创造的世界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既肯定了人民群众在经济特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也内在彰显了“第二个结合”诸多理论创新成果的有效性,充分证明了“高度契合”的科学性。新时代以来,“第二个结合”产生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类命运共同体、全人类共同价值等一系列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价值理念,在这些价值理念的引领下,中国人民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等,涌现了石光银、王有德等治沙英雄,实现了我国荒漠化和沙土化面积的“双减少”,有效完善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了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与文化交流等,充分展现了“第二个结合”的实践引领力,也赋予“高度契合”以更多的合法性和更广泛的群众认同。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高度契合的实践逻辑

文化建构主体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由“先在契合”向“高度契合”转化发展的过程中,要借助某些具体的方式和手段全面挖掘、阐释两者的契合要旨与契合之处,深入拓展两者契合的空间和深度,实现两者由浅入深、由理论到实践、由抽象到具体的全方位、深层次契合。在实践中,人们主要通过借言赋义、理念诠释、制度建构等路径实现这一目标。

(一)借言赋义:用中华传统语词概念表述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

任何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契合会通,都是从概念契合开始的,即通过对外来文化进行翻译,实现两者之间的概念对应、范畴相通。正如马克思所说:“观念必须从本族语言翻译成别族语言才能流通。”在引进、翻译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及其价值观主张的过程中,为在中国语境中找到合适、精准的语词概念来表述科学社会主义的术语、范畴、主张等,知识分子主要采用了“借言”“赋义”两种方式。

“借言”即借用汉语语素、语词表述、译介科学社会主义的专有术语、范畴、主张等。借言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音译借言;二是意译借言。音译借言是指将科学社会主义术语、概念的读音转化为汉字。如,19世纪末在马克思主义最早传入中国时,科学社会主义中的关键概念“communism”被音译为“廓密尼士”“尼赫力士”等。音译词的作用主要是便于传教士、驻外使臣等描述西方见闻,在言语指代上有所凭借,其本身作为汉语语词没有任何意义。故而在真正使用时,往往需要大量配套的“解释”,以便于中国人民理解。正如俄国十月革命以后,“совéт”作为苏联的政权组织形式在极大程度上吸引了中国学者,但由于这一时期中国并没有与“совéт”概念相通、范畴一致的对应词,所以1919年张君劢便以音译的方式将其以“苏维埃”的语词译介到中国并对其进行了详细解释。通过音译进行语素借用和新词创制,在一定程度上便利了科学社会主义及其价值观主张在中国的传播,但由于这些新的创制词与中国人民之间存在“疏离感”与“陌生感”,且无法准确表达科学社会主义术语、概念所承载的范畴与理念,所以存在着一定的接受阻滞和范畴不一致问题。比如毛泽东就曾批评道:“过去我们叫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苏维埃就是代表会议,我们又叫‘苏维埃’,又叫‘代表大会’,‘苏维埃代表大会’就成了‘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这是死搬外国名词。”为进一步促进科学社会主义及其价值观主张在中国的精准化表达与传播,意译借言方式应运而生。

意译借言是指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有的语词库中撷取在中国语境中与科学社会主义概念、范畴相近的语词来进行译介。比如在翻译、介绍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中的暴力革命概念时,就从中国传统文化已有的语词库“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中提炼出了“革命”一词来进行对译。再如译介科学社会主义中“共产主义”的价值理想时,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提炼出“大同”一词来进行对译。《礼记·礼运》中描写的“大同”社会安定有序、和谐友爱、人人平等、普遍富裕。这与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关系高度和谐、人人实现自由而充分的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场景极为相似。概念、范畴的相似性使得“大同”成为中国语境下的“共产主义”,在梁启超将日本翻译的“社会主义”概念引入中国以前,早期学者在《万国公报》中介绍欧美各派的社会主义学说时,多将其翻译为“大同学”和“安民之学”。

“赋义”即对承载着中华传统文化意涵的语词概念进行体现科学社会主义“质”的规定性的意义重构,赋予其以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现代化意涵。这方面的典型案例莫过于毛泽东对“实事求是”、邓小平对“小康社会”所做出的创造性阐释。“实事求是”最早见于东汉史学家班固撰写的《汉书·河间献王刘德传》,原句是“修学好古,实事求是”。原意为在研究学问时,以充分的事实依据为支撑,并通过这些事实依据探求真实的结论,本是用以赞扬刘德严谨的治学态度与方法。1941年,毛泽东对“实事求是”这一概念进行了新的阐释,强调从现实存在的事物和实际情况出发,探究事物及其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发展规律,深刻认识事物的本质以便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毛泽东借用“实事求是”的语词,对其进行了新的诠释,既保留了“实事求是”原意根据实证寻求真理的价值内核,又赋予其以尊重事物客观规律、重视实践探求的科学社会主义价值品格,实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实事求是”概念上的高度契合与深度融合。“小康”一词最早见于《诗经》,意味着适度的安康和休息。《礼记·礼运》中将“小康”描述为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其层次略低于“大同”社会,在“小康”社会中,虽未能实现“天下大同”,但也基本达到社会安定、政治清明、民众殷实的社会状态。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借用“小康”一词并将其创造性转化为中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历史阶段,赋予这一传统概念以社会主义性质的时代内涵。他明确表示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二步是“到二十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在邓小平全新的时代化阐释下,“小康”由一种理想社会模式转变为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纲领,不仅寄托了“小康”原意下中国人民对富足、安定生活的希冀,同时也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需要的价值追求,实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小康”概念上的高度契合。

(二)理念诠释:用中国人民日用而不觉的价值理念诠释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

从哲学意义上讲,概念和理念均是与现实存在相对应的理想存在,“概念”是一种“本体论理想领域”,具有中立性特点,真正使概念具有某种价值倾向并成为特定价值载体的是“伦理理想领域”,即“理念”。因此,若要推动“高度契合”向纵深发展,便要从概念上升至理念,使科学社会主义的概念、范畴与中国人民日用而不觉的价值理念相衔接。为实现这一点,人们主要采用内涵关联和内涵比附两种方式。

内涵关联即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价值理念解读科学社会主义的概念、范畴、主张等,从而建立起概念与理念之间的内涵联系。从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事实来看,中国人民对科学社会主义概念、范畴以及价值观主张的理解与接受,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知识分子借助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价值理念对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进行的本土化、民族化诠释。比如,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以实现人人平等、无阶级差别、财产共享的共产主义为最高价值追求。知识分子在诠释“共产主义”概念时,就将其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崇公”“均平”“天下为公”等价值理念相关联。1866—1869年罗存德编写的《英华字典》中将“communism”(共产主义)解释为“大公之道、通用百物之道、均用百物之道”,将“socialism”(社会主义)解释为“公用之理、公用”。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大公”“通用”“均用”等理念诠释“共产”,搭建起了公正、均平的价值理念与“共产主义”概念之间的内涵关联。1908年,颜惠庆对科学社会主义及其价值观主张的相关概念做了进一步诠释和阐发。他将“socialism”(社会主义)对译为“均富主义、共产论、社会齐一论”等,并表示社会主义“与个人争竞主义成一反比例”,又将“communism”(共产主义)对译为“国民共产、共产主义、无个人产业权之势、社会主义”。这一做法在突出公正和均平理念的基础上,又强调社会主义“与个人争竞主义成一反比例”、共产主义“无个人产业权之势”,更加彰显了共产主义消灭竞争、消灭阶级、以公有制取代私有制从而实现人人平等、共同富裕的具体价值主张和价值追求,使“共产主义”概念在中国人民的视角下更加具象和直观。

内涵比附即将科学社会主义概念、范畴、主张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观念、主张进行对照、比附,进而将其理解诠释为中国古已有之的思想观念。这种方式的形成,一方面是由于近代知识分子在传统文化影响下形成的认知结构和思维方式发挥着隐形的操纵力,促使知识分子调动已有认知来理解、诠释科学社会主义;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这一做法可以在情感上拉近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人民之间的心理距离,从而减轻其传播阻力。内涵比附几乎贯穿于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传播的整个历史过程中。1901年,《译书汇编》刊登了日本学者有贺长雄的《近世政治史》,译序中写道:“中国古世有井田之法。即所谓社会主义。”1904年,梁启超在《中国之社会主义》一文中以封建时期“田主资本家”的劫盗行为为例,指出少数人掠夺多数人的社会状况“吾中国固夙有之”,并指出“中国古代井田制度,正与近世之社会主义同一立脚点”。严复在讨论罗马田产继承法时表示:“今之持社会主义。即古之求国均田者也。”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也曾将“打土豪,分田地”作为核心的政治主张,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中国语境下与“平均地产”之间的紧密关联。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井田之法、均平地产思想和社会主义进行比附对照,将社会主义所批判的两极分化、贫富对立、少数人压迫多数人的现象投射到中国固有的传统中去,从而彰显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平等”“公正”等价值理念上的一致性与等同性,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诠释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过程中发挥的巨大作用。

(三)制度建构:用制度建构承载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

列宁指出:“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概念相通与理念衔接都只是在思维层面完成的抽象契合,要真正使“高度契合”走向具体、发挥现实效用,需将基于“高度契合”而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转化为人类实践活动。在法治社会,制度规范作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和指南,无疑是价值观向高效、有序的社会实践转化的重要中介。在“高度契合”落地、落实的过程中,其中介作用主要表现为制度设计过程和制度安排承载了特定的价值观。

一方面,制度设计过程承载了基于“高度契合”而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制度设计过程是由制度的起草、审议、表决、发布、运行、调整等各个环节链接而成的程序化过程。在制度设计过程中,中国始终坚持以民主、平等、法治等价值观为指导,通过民主的机制、合法的程序等保证制度设计过程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这方面的典型案例如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在制度设计过程中所发挥的规范引领作用。从价值维度来讲,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民本”思想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中的“人民主体”立场和“实质民主”观念具有高度契合性的基础上借助“第二个结合”而形成的理论创新成果,代表了中国人民所追求的民主价值。这一民主价值不仅意味民主主体包含全体人民、人人都有平等的权利从事政治参与,还意味民主理念统摄协商、选举、决策、监督、管理等政治参与的各个环节。在中国制度设计的过程中,人民代表大会享有立法权,人大代表享有提案权、审议权、表决权、质询权、批评建议权、监督权等,有权在制度设计的各个环节依法传递人民声音、表达人民意志,全体人民都可以通过人大代表实现对制度设计的全过程参与。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还规定“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切实保证了人大代表在制度设计过程中忠实地执行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有利于实现“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相统一。由此可见,制度设计过程承载了基于“高度契合”而形成的人民主体、依法治国、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相统一等价值维度上的理论结合成果,使“高度契合”在制度设计过程中落地生根。

另一方面,制度安排贯彻了基于“高度契合”而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制度安排是经过程序化的制度设计过程而形成的具体制度内容,其作为一种结果化存在直接指导、规范着人们的实践活动。由于制度设计过程中的程序正当难以从根本上保证制度安排必然也是正当的,因此在制度安排上,要始终贯彻自由、民主、平等、公正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理念,合理安排制度内容,实现制度建构的程序正当与结果正当相统一,为群众实践提供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的指导。在当代中国的政治场域下,制度安排对价值理念的贯彻主要表现在各行各业的制度规范均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在涉及人们生产生活各领域的具体制度安排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有利于形塑“制度形态的价值观”,使价值观借助制度的强制性和有效权威得以被人民群众所践行,从而转化为改造世界的现实物质力量,又有利于实现价值观对制度的有效支撑,使制度安排内蕴着一定的价值取向、价值立场、价值追求等,从而增强制度安排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提升人们对制度安排的认同感与自信心。此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是基于“高度契合”而形成的理论结合成果,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也“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因此,在制度安排中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做法本身就是将“高度契合”落地、落实的具体实践。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是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被首次概括出的,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确立的各种制度安排无不彰显着中国人民对富强、民主、自由、公正等价值理念的追求与贯彻。因此,制度安排对这些价值观主张的承载与追求,并非仅仅存在于党的十八大以后,而是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度建构的整个历史过程中。

四、结语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高度契合并非自然生成和天然存在的,两者之所以能够实现高度契合,不仅依赖于客观条件为两者由“先在契合”向“高度契合”的转化发展提供可能性与必要性,也依赖于文化建构主体对客观条件自觉、能动地挖掘与发现,并利用这些客观条件于具体的文化实践中探索有利于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高度契合的可行路径与具体手段。借助借言赋义、理念诠释、制度建构等具体的手段和方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充分激发、调用了各自的文化和理论优势,实现了由浅入深、由理论到实际、由抽象到具体的全方位、多层次的高度契合。这不仅使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碰撞、融合的过程中实现了本土化改造与民族化创新,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发展,而且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现代化意涵,促进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赓续发展。

(作者:陆卫明,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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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探索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