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

公司能否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白鹤律师解答:

不能。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议的法律行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实践中,由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会出现劳动合同难以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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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律师补充: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必备条款外,企业可以和劳动者依法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白鹤律师

北京鑫诺律所律师。211,985院校民商法学硕士。曾供职于中国互联网协会、pptv、乐视网、腾讯公司任高级法律顾问。13年法律工作经验,擅长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并始终践行法律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