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春法院
只需两部手机
简单操作
足不出户
就能日赚几百?
看到这样的网络兼职广告
你是否心动?
快醒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
这很有可能让你沦为
电信诈骗的“帮凶”
01
案例详情
![](http://dingyue.ws.126.net/2024/0624/de343899j00sfl7w30021d200u000sog00hh00gp.jpg)
被告人杨某伙同陈某等人,采取一部手机用聊天软件与诈骗分子视频通话,另一部手机用于拨打被害人电话,让诈骗分子和被害人在两部手机中建立通话的方式进行诈骗。
被告人杨某负责与“上线”联系提供聊天软件账号、被害人电话号码和结算报酬,陈某等人则负责拨打电话,并约定每小时160元至200元的报酬。
四人拨打电话时长共计19小时,被告人杨某分别收到诈骗分子437美元、人民币2691元的“报酬”。被告人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其亲属代其退赃。
最终,被告人杨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02
反诈知识加油站
什么是“手机口”诈骗?
![](http://dingyue.ws.126.net/2024/0624/fdfdc8b7j00sfl7w6001dd200u000mhg00hh00d3.jpg)
“手机口”简单来说
就是用两个手机
一部手机
通过网络软件
与境外的诈骗分子联系
另一部手机
根据境外诈骗分子的提示
拨打国内被害人电话
实现语音中转
诈骗分子
可以直接与被害人对话
从而对被害人实施诈骗
“诈骗分子”会如何引诱?
诈骗分子通常会
通过国内网站、社会软件
以及一些非法赌博网站等
发布大量
“轻松赚钱”“日结佣金”
“日赚千元”等虚假招聘广告
借此诱惑国内网民
诈骗分子
也会使用境外通讯软件
以虚拟货币结算等方式
吸引年轻人
参与“手机口”业务
并声称
只要拨打一个小时
就可以获利100-500元不等
吸引他人上当受骗
03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给诈骗分子提供帮助
就是犯罪!
生财有道
切勿以身试法
千万别为了蝇头小利
让自己身陷囹圄
来源:丰城法院、市中院刑二庭
审核:欧阳容言
编审:杨柳青青
监制:陈明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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