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消除火灾隐患,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连日来,冷水江市消防救援大队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问题进行排查。

现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火灾隐患问题进行曝光:发现杨某将电动车停放在金日花园住宅小区1单元的楼道内,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对冷水江市信合商业广场小区开展时,发现卓某在信合商业广场小区1单元的楼道停放电动自行车,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冷水江市消防救援大队现给予杨某、卓某处罚人民币200元行政处罚。(冷水江市消防救援大队)

一审:王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