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当年的“甄志丙事件”害得小龙女失了清誉,还是后来郭芙斩断杨过一条手臂,再到龙杨二人分别十六年,“苦难”二字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具象化的体现,实在是太苦了。

好在最终的结局是圆满的,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也成了书名中的那对“神雕侠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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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小龙女体内是多种剧毒一起发作,哪怕给她吃了绝情丹,她也未必能活下来,若非万不得已,她又如何会选择纵身一跃跳下绝情谷呢?

那所谓的“十六年之约”不过是她骗杨过活下去的说辞罢了,至于杨过为何选择相信黄蓉编造的“南海神尼之说”,与其说他是相信黄蓉,倒不如说他是选择了自我麻痹,他只是不愿接受“小龙女已死”的事实罢了。

因此当小龙女在十六年后的剧情部分再次登场时,比起“为杨过感到高兴”,笔者心中更多的则是“困惑”,因为一个必死之人如今活生生的出现在杨过面前,甚至容貌都没变,哪怕是武侠故事,也该有基本的逻辑,此时金庸就是忽略了逻辑,选择用“奇迹”来解释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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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版中,小龙女下落不明之后,郭芙就问过杨过该何去何从。

接着书中提到这么一段:“杨过道:‘我要在这里等候龙……龙姑娘。’郭芙奇道:‘你要在此等她十六年?’杨过道:‘我不知道。反正我也没别的地方好去。’”

此时的小龙女已是他的妻子,如何还叫龙姑娘?仿佛给人一种他在撇清关系的感觉,当然,这段情节在三联版中就被删改了,证明金庸也觉得这称呼不妥。

可书中另一处“漏洞”,金庸却改书两次也没有将其纠正,所以那到底是“漏洞”还是金庸刻意而为之,那就难说了。

笔者所指即是杨过在“十六年间”去往东海的设定。

根据黄蓉的说法,小龙女是被南海神尼带去了南海,因此杨过若有心去海边寻找小龙女,也该去南海之滨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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