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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区招生委员会发布

关于做好 2024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

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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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三元区招生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

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根据市、区有关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现就2024年秋季三元辖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招生原则

1.户籍、房产及实际居住“三统一”原则。坚持户籍、房产(占51%及以上产权)、实际居住“三统一”原则进行登记申请入园(含三代同户,即孩子的户籍与祖辈及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同住,且法定监护人及孩子在市区内另无住房)。

2.时间限制原则。不动产和户籍(不含寄户)迁移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交房时间在2024年6月30日(含)前的可列入招生范围。继续实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向一户家庭提供学位的办法。未按招生规定的时间进行登记报名的视同弃权,不再参与公办幼儿园录取。

3.照顾对象优待原则。继续落实《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三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服务的十条措施(试行)> 的通知》、《中共三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三明市高层次及实用型人才企业自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三明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有关办法> 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收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牺牲或致残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台胞子女、正在援疆(援藏)的干部子女及本园在职教职工子女等优待照顾对象,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

4.配套公益服务原则。小区配套幼儿园以服务周边配套小区为主,优先接收招生范围内符合户籍、房产、实际居住“三统一”的适龄幼儿入园。

5.严控招生规模原则。各幼儿园需严格按照核定的计划招生数实施招生,不得随意增扩与缩减招生规模。

6.“长幼随学”优先原则。适龄幼儿家庭中已有子女正在就读幼儿园的(不含原毕业班),其他新入园子女符合规定入园条件的,入园时可申请同梯次优先录取至原子女就读幼儿园。符合“长幼随学”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需在7月2日至3日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同放弃资格。

02

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间出生),居住在三元区城区的适龄幼儿,不包含其他公办幼儿园(含企业办)已接收的适龄幼儿。

03

招生办法

(一)第一梯次:公办幼儿园施教区招生

1.报名条件

三元区城区各有关公办园施教区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符合省、市有关优待照顾政策的适龄幼儿。

2.招生范围

(1)列东街道

三明市实验幼儿园:杜鹃新村、牡丹新村

三明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梅岭新村、红岩新村、双园新村

三明市妇联幼儿园:高岩新村、麒麟新村

三元区列东实验幼儿园:徐碧一村1-70幢、东安新村50-59幢

(2)列西街道

三元区列西幼儿园:滨江新城1-21幢

(3)徐碧街道

三明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城发广场分园:城投广场1-3幢、5-13幢、15幢、17--21幢、城投广场西区三元区东乾路6号1-2幢、新都汇(佳和人家)乾龙新村314幢、315幢

三元区徐碧实验幼儿园:乾龙新村387幢、395-405幢

三元区贵溪洋第一幼儿园:碧桂园1幢-20幢、25幢-175幢、196幢-197幢、251幢-257幢

三元区贵溪洋第二幼儿园:碧桂园22幢-24幢、176幢-194幢、208幢-236幢、238幢、240幢-248幢、258幢-263幢、265幢-266幢、268幢-270幢

三元区金澜湾幼儿园:东乾三路391号金澜湾1幢至9幢、东乾三路397号金澜湾1幢至13幢

三元区徐碧实验幼儿园甲头分园:文华路218号1幢至26幢

(4)城关街道

三元区实验幼儿园(胜利路):城关街道凤岗社区、建新社区;

三元区实验幼儿园崇宁分园:城关街道崇宁社区、复康社区;

三元区实验幼儿园山水分园:城关街道山水社区、芙蓉社区;

三元区第三实验幼儿园:城关街道下洋社区(仅恒大御府)、新龙社区、新亭社区;

三元区第三实验幼儿园下洋分园:城关街道下洋社区(不含恒大御府);

(5)富兴堡街道

三元区东霞幼儿园:富兴堡街道新南社区(不含永嘉天地小区)、东霞社区位于东牙溪以北部分、永兴社区、城关街道红印山社区;

三元区东霞幼儿园第一分园(御江首府):富兴堡街道新南社区永嘉天地小区、富兴堡街道东霞社区位于东牙溪以南部分;

三元区东霞幼儿园富兴分园:富兴堡街道富兴社区和富文社区;

(6)白沙街道

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白沙街道白沙社区、长安社区、群一社区、群二社区、桥西社区;

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桃源分园:白沙街道桃源社区;

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台江分园:白沙街道台江社区;

以上施教区含上述片区的城中村。

3.录取办法

符合施教区内“三统一”条件的对象,各园根据施教区范围及核定计划招生数招生,若施教区招生范围内登记人数超过该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数,则以派位方式确定留在幼儿园本点就读幼儿。

符合省、市照顾政策的,需向市(区)教育局提交市(区)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审核认定后,由教育局按政策统筹安排到相关幼儿园录取。

(二)第二梯次:公办幼儿园剩余学位招生

1.报名条件

三元区城区施教区外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

2.志愿填报园所

第一片区:列东街道江滨、圳尾、崇桂、新和社区和三路社区(仅丁香新村)。属第一片区非施教区的“三统一”适龄幼儿,可根据意愿依次选择有剩余学位的三明市实验幼儿园、三明市第二实验幼儿园、三明市妇联幼儿园和三明市实验幼儿园东安分园填报志愿;

第二片区:列东街道三路社区(不含丁香新村)、沪明社区(原四路社区);徐碧街道洋山村、徐碧村、五路、乾龙、东乾、重化社区和列西街道富华、青山、龙岗、群英社区。属第二片区非施教区的“三统一”适龄幼儿,可根据意愿依次选择有剩余学位的三明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城发广场分园、三元区列东实验幼儿园、三元区徐碧实验幼儿园和三元区沪明幼儿园填报志愿;

第三片区:徐碧街道小溪农场、廖源村、后洋村、碧口村和碧湖、北门、徐锦社区。属第三片区非施教区的“三统一”适龄幼儿,可根据意愿依次选择有剩余学位的三元区贵溪洋第一幼儿园、三元区贵溪洋第二幼儿园、三元区金澜湾幼儿园和三元区徐碧实验幼儿园甲头分园填报志愿;

第四片区:列西街道北山和翁墩社区。属第四片区非施教区的“三统一”适龄幼儿,可选择有剩余学位的三元区列西幼儿园填报志愿;

第五片区:城关街道芙蓉、凤岗、建新、山水、新亭、下洋、新龙社区。属第五片区未被录取的“三统一”适龄幼儿可根据意愿依次选择有剩余学位三元区实验幼儿园(胜利路)、三元区实验幼儿园山水分园、三元区第三实验幼儿园和三元区第三实验幼儿园下洋分园填报志愿;

第六片区:城关街道红印山、崇宁、复康社区和富兴堡街道所属社区。属第六片区未被录取的“三统一”适龄幼儿,可根据意愿依次选择有剩余学位的三元区实验幼儿园崇宁分园、三元区东霞幼儿园、三元区东霞幼儿园第一分园和三元区东霞幼儿园富兴分园填报志愿;

第七片区:白沙街道属第七片区未被录取的“三统一”适龄幼儿,可根据意愿依次选择有剩余学位的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桃源分园和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台江分园填报志愿。

3.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根据自身意愿依次选择本片区、相对应区域的其他片区(含三元区陈大中心幼儿园、三元区洋溪中心幼儿园和地处荆东的三明学院实验幼儿园)所有有学位余额的若干所幼儿园在线填报志愿。

(2)片区内志愿录取。在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同志及现场家长代表等人员的监督下,随机生成志愿录取顺序号。根据本片区幼儿园的学位余额情况,以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在本片区内对应园所进行录取。

(3)片区外志愿补录。未被片区内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在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同志及现场家长代表等人员的监督下,再次随机生成志愿录取顺序号。根据本片区外幼儿园的学位余额情况,以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在相对应区域的片区外有剩余学位的园所进行补录。

(三)第三梯次:民办幼儿园招生

其他适龄幼儿可就近到依法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申请入园。

1.列东街道:名扬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列东和仁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宏博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三元区示范幼儿园)、爱绿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三元区示范幼儿园)、新和幼儿园(普通幼儿园)。

2.列西街道:白玉兰幼儿园(普通幼儿园)、富华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三明市示范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新星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三元区示范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童心幼儿园(普通幼儿园)。

3.徐碧街道:阳光安琪儿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三明市示范幼儿园)、兴园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三明市示范幼儿园);三农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三元区示范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海燕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重化幼儿园(二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

4.城关街道芙蓉、凤岗、建新、山水、新亭、下洋、新龙社区:阳光巴黎小金星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三明市示范幼儿园),东泉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三元区示范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绿景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育才幼儿园(二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七彩幼儿园(二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左岸名都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崇宁幼儿园(三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芙蓉幼儿园(三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青青幼儿园(普通幼儿园)。

5.城关街道红印山、崇宁、复康社区和富兴堡街道:小天鹅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三元区示范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富文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花林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佳欣幼儿园(二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红杏幼儿园(二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富兴幼儿园(二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春天幼儿园(三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三塑幼儿园(普通幼儿园)。

6.白沙街道:白沙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白沙小太阳幼儿园(三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桥西幼儿园(三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

04

招生程序

(一)发布通告(6月26日)

各幼儿园利用幼儿园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进行招生公告宣传,招生公告要说明招生年龄、时间、办法、要求、服务范围、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二)认证申请(7月1日前)

三元城区六个街道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幼儿家长通过下载“e三明”APP或关注“e三明”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

(三)在线登记(7月2日-7月3日)

1.线上登记。符合第一梯次(含省、市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条件的招生对象在“e三明”平台上“第一梯次”入口相对应的幼儿园报名登记。符合第二梯次条件的招生对象在“e三明”平台上“第二梯次”入口按各自所属片区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多胎子女需到对应园所进行现场登记报名。

2.便民服务。若无上网条件、网络报名不成功或报名材料在网上无法认证的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园进行现场报名或提交相关审核。其中第一梯次于7月2日到施教区对应园所报名或提交材料;第二梯次于7月3日按所属片区先到下列幼儿园报名或提交材料:第一片区——三明市实验幼儿园、第二片区徐碧街道——三元区徐碧实验幼儿园和三元区沪明幼儿园、第三片区——三元区金澜湾幼儿园和三元区徐碧实验幼儿园甲头分园、第四片区——三元区列西幼儿园、第五片区——三元区实验幼儿园和三元区第三实验幼儿园、第六片区——三元区实验幼儿园崇宁分园和东霞幼儿园、第七片区——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逾期未进行登记的家长视同弃权,不再参与公办幼儿园录取。

(四)材料审核(7月4日-7月10日)

各幼儿园对在线登记对象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五)招生录取

1.第一梯次对象录取(7月15日)

录取经审核符合“三统一”和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系统推送录取结果。

2.剩余学位公示(7月15日)

在招收施教区范围内“三统一”和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后,公布各幼儿园剩余学位。

3.第二梯次对象录取(7月16日-7月19日)

(1)在线志愿填报(7月16日-7月17日)

经审核确认符合第二梯次条件的招生对象,根据自身意愿依次选择本片区、相对应区域的其他片区(含三元区陈大中心幼儿园、三元区洋溪中心幼儿园和地处荆东的三明学院实验幼儿园)所有有学位余额的若干所幼儿园在线填报志愿。

(2)复核汇总名单(7月18日)

幼儿园审核、汇总、复核拟参加电脑派位登记的适龄幼儿名单。

(3)公布报名登记名单(7月18日)
各幼儿园通过张榜公示发布各片区报名登记幼儿名单。

(4)片区内志愿录取(7月19日)

在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同志及现场家长代表等人员的监督下,随机生成志愿录取顺序号。根据本片区幼儿园的学位余额情况,以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进行录取,产生片区内园所的录取幼儿名单。

(5)片区外志愿补录(7月19日)

若相对应区域的片区外幼儿园仍有学位余额,未被片区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在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同志及现场家长代表等人员的监督下,将再次随机生成志愿录取顺序号,以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进行补录。

(六)各园公布名单(7月19日)

各幼儿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七)各园办理入园(7月20日-7月21日)

家长携带有效预防接种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

说明:报名对象在招生平台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平台可自动获取招生对象的户籍、房产、无房证明等相关信息,除平台或幼儿园通知个别无法获取信息的对象需到相应幼儿园现场提交材料外,其它报名对象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

(八)其他事项

1.三元区第三实验幼儿园下洋分园和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台江分园目前仍在建设中,开园时间初定九月份,待幼儿园建设方建成交付教育局,具备开园条件后适时开园。

2.根据三元区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剩余学位情况,后续将由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补录公告。

3.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三元区列东实验幼儿园小蕉分园由各园适时公布招生方案进行招生。

05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园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信息公开。各幼儿园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按照规范程序做好招生信息公开。招生程序力求简化,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

3.加强政策宣传。各幼儿园要认真、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工作,对招生政策、办法、录取等情况及时公示,确保招生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进行,保证顺利完成招生任务。

4.加强执纪监督。各幼儿园要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发生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幼儿园,实行问责,责令整改,视情节轻重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幼儿园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对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幼儿园要持续跟踪“三统一”情况,若有违反,取消该生入辖区公办园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98-7991702

本招生工作办法由三元区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三元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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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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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元区公办幼儿园各梯次招生区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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