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民告官就是难上难,有句俗语说的好:民不与官斗,因为在权力面前,你永远都是弟弟。

6月22日,据澎湃新闻报道:河南洛阳新安县城管局拖欠浙江一民营设计公司设计费675万三年,债主上门催要,项目办主任:“你该发律师函发律师函……不止你们一家,我们还有其他欠款,现在还没有公司来起诉。我们是行政单位不是公司,去法院起诉了,法院也不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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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6月3日,据新黄河新闻报道:辽宁鞍山市国土资源局9年前被一民营企业告上法庭,法院判令该局向兴和公司返还土地出让金并支付违约金,共计961万余元。随后的数年间里,案件执行却频频受阻,兴和公司在2022年收到部分执行款后,剩余的欠款一直无法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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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个新闻,都是民营企业与政府部门行政单位产生的经济纠纷,从报道中可以真实地看到民营企业的无奈,新安县城管局项目负责人的无所谓口吻:爱起诉起诉,反正我们是行政单位,就是起诉了,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一副老赖的嘴脸简直呼之欲出。

辽宁鞍山的法院则是在处理案件时,一波三折,涉案金额一变再变,最后向上一推了事,执行难还真是“执行难”。

那么,为什么行政单位欠款就能这么理直气壮不还、一拖再拖?谁给他们的勇气?梁静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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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想来,细细琢磨,这里有官本位思维作怪的因素,也有懒政的客观原因。

首先,一部分官员认为行政单位代表的是政府,思维顺延下来就成了。行政单位欠钱就是政府欠钱,政府是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力的,那也就代表是国家欠钱,整个社会都是国家的,国家欠你钱,怎么了?想要?等着吧。

其次,新官不理旧账,前任的事,现任不愿意处理,因为单位账户上钱,给前任擦了屁股,自己就没纸用,当然是能拖就拖,等自己调走后也就不会找自己麻烦了。

最后,每年单位财政账户上的钱是有限的,可是,窟窿那么多,先补哪一个?当然是要紧着重要的补咯,具体哪个重要些,必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了,你懂的。

地方政府行政单位在债务问题上一旦采取拖而不决,或者借用司法等强力机关强势干预,这种解决问题的态度,将会严重损害政府诚信,导致政府商誉受损,直接打击企业投资意愿,令地方经济活动降温、财政税收逐步减少、营商环境持续恶化、外来客商减少、本地人口资金外流,从而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希望天下所有的公务员们共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