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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北第一消息

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公布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公布,公示期间自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示结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予查处。

特此公告

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6月24日

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布表

序号

设备位置

信息

违法行为类别

1

民福街与

西环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接拨手持电话的;

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来源:朔州交警

整理:麦子(V:maizi25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