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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东海县发布

关于做好2024年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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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落实责任,依法保障。

科学划片,免试入学

公民同招,均衡分班。

公开透明,阳光招生。

招生对象

根据省有关规定,幼儿园须招收适龄幼儿,即小班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年满4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年满5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幼儿。小学一年级须招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小学毕业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借读生。

招生时间

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时间由县教育局指导幼儿园本着方便家长原则自主确定。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须在7月1日—7日通过“连云港市新生入学预报名系统”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操作指南另行发布)。学校须于8月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8月底前完成新生入学报到和分班工作。县教育局将在9月15日前,将新生学籍注册情况报市教育局。

招生办法

01

幼儿园招生

适龄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根据县教育局和幼儿园发布的招生工作方案,携家庭户口簿、入园健康检查表等登记报名

02

公办学校招生

1.东海县户籍人口适龄学生入学。遵循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口和房产(或不动产权)证相一致原则。学生和家长于7月1日—7日期间,凭6月30日前办理登记的家庭户口簿、房产(或不动产权)证等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确属身体状况等不可抗因素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向施教区学校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和书面申请,并经县教育局核准。因政府征收(拆迁)、新安置房尚未交付导致户房不一致的,由县教育局依规统筹安置入学。其他户房不一致等特殊情况,由县教育局依规统筹安置入学。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享有公办学位。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家庭户口簿、有效居住证和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或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到指定学校进行入学信息登记,经审核且符合入学条件的依规统筹安排。

县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安置学校:小学为晶城实验小学、徐海路小学、开发区实验小学;中学为培仁学校或富国路中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初中部)—富国路中学引进新教育实验项目,增挂“东海新教育学校初中部”校名。

县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置学校:小学为晶城实验小学、牛山街道除中心小学本部以外的辖区内有学位的学校;中学为石榴初级中学。

乡镇安置随迁子女就读的学校为各乡镇中小学。

流动人口提供的居住证、租房契约、用工合同等报名入学证明的登记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县教育局依法予以统筹安排。县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安排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华侨、外籍人员携行子女入学。

03

民办学校招生

按照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专项工作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办发〔2021〕21号)精神,认真执行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占比不超过5%的要求,根据学校布局与结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及质量等实际,为每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制和下达指令性招生计划,超出部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学位。各民办学校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计划安排和纪律要求,原则上在本县内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要规范制定招生简章(方案),明确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时间安排、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要向社会公开“三个承诺”,即不提前组织登记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评)面试(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报名民办学校的须通过“连云港市新生入学预报名系统”进行信息填报。预报名人数未达招生计划数的,学校要一次性全部录取;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须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可为具有三年以上本校学籍学生提供直升初中部机会,符合直升条件的报名数超过计划数的,须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在保证直升需求后,未招满的且余额少于预报名人数的,须一次性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补录。未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被录取又放弃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电脑随机派位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邀请家长代表、纪检监察人员等参加,派位过程要全程录像。电脑派位结束后当日,由县教育局、民办学校通过官方网站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

04

残障儿童少年入学

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依法开展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教育评估认定,提前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尤其要确保建档立卡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安置到位。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拒绝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入学。中、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重度失能、需专人护理等原因无法到校就读的残障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可提供送教上门服务,送教学生学籍建在当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并统一纳入学籍管理。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由县教育局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仲裁。

05

政策性入学

1.烈士等优抚人员子女。根据《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和功模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连公通〔2023〕217号)等有关规定,对烈士、因公牺牲或伤残、驻国家艰苦边远等地区及从事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警察等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给予优先安排。

2.符合条件的军人等优抚人员子女。根据《连云港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连政联〔2023〕1号)《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和社会优待机制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24号)等,凡符合规定的驻连部队现役军人、救援消防人员等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3.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关于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连发〔2017〕26号)和《连云港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细则》(连委人才办〔2022〕8号)等,凡符合《连云港市人才子女就学实施细则》规定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4.其他。依规做好重点客商子女教育优抚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性入学名单(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由接收学校负责公示。

东海县2024年县城(牛山街道)

公办初中招生办法

根据《东海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县实际,制定东海县2024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招生办法,现予以公布。

一、招生条件

(一)县实验中学、朱自清中学

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施教区内有户籍(必须为同户口簿)和房产,且户口迁入时间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签发时间均为2024年6月30日前。如是不动产权证,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

(二)县初级中学

1.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施教区内有户籍(必须为同户口簿)或房产,且户口迁入时间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签发时间均为2024年6月30日前。如是不动产权证,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

2.县实验中学施教区内户籍和房产只具备其中之一的。

(三)富国路中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初中部)

富国路中学引进新教育实验项目,增挂“东海新教育学校初中部”校名。

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施教区内有户籍(必须为同户口簿)或房产,且户口迁入时间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签发时间均为2024年6月30日前。如是不动产权证,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

(四)培仁学校

1.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施教区内有户籍(必须为同户口簿)或房产,且户口迁入时间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签发时间均为2024年6月30日前。如是不动产权证,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

2.朱自清中学施教区内户籍和房产只具备其中之一的。

3.在县城公办小学就读,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但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为非县城户口且在县城无产权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县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的居住证、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可去培仁学校或富国路中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初中部)申请报名入学。

2.为照顾本县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务工人员在县城有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可去石榴初级中学申请报名入学。

3.以上有效证件取得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

二、招生对象

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施教区划分

依据招生学校及其招生规模,以道路、河流、桥梁、湖泊等自然物为界线,就近划分施教区,使用《东海县2024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施教区示意图》(图附后)。

(一)县实验中学

1.海陵路以南、幸福路以东的牛山街道区域。

2.牛山路以东、海陵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富华路以南区域,为本校和朱自清中学的“双学区”。

(二)朱自清中学

1.幸福路以东、富华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晶都大道以南区域,迎宾大道以东、海陵路以北的牛山街道区域。

2.牛山路以东、海陵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富华路以南区域,为本校和县实验中学的“双学区”。

3.西双湖以东、富华路以北、幸福路以西、晶都大道以南区域,复兴路以东、晶都大道以北、振兴路以西、府苑路以南区域,为本校与培仁学校的“双学区”。

4.振兴路以东、晶都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内现有小区(盛邦·上海名邸、美麟城市丽景、华纳·绿城、魅力晶都现代城、滨河城、香江丽景、晟辉·香堤国际、锦程佳园、香江四季花城、福居·新天地、天地国际公馆、康泰学府、港利·锦绣江南、滨河花园、上熙名苑小区、香堤天悦、碧桂园翡翠公馆、中易悦府)和贯庄村,为本校与富国路中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初中部)的“双学区”。

(三)县初级中学

1.富华路以南、幸福路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

2.幸福路以东、海陵路以北、牛山路以西、富华路以南区域。

(四)培仁学校

1.晶都大道以北、复兴路以西、石安河以南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复兴路以东、府苑路以北、振兴路以西、石安河以南区域,振兴路以西、富国路以南、石安河以北以东区域。

2.西双湖以东、富华路以北、幸福路以西、晶都大道以南区域,复兴路以东、晶都大道以北、振兴路以西、府苑路以南区域,为本校与朱自清中学的“双学区”。

3.牛山街道河西村、望东村、望西村、苗圃场、聚龙名苑、万盛康泰公馆、美麟·大公馆北区、晶城壹号院、碧桂园·玖玺台、东海府为本校与富国路中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初中部)的“双学区”。

4.在县城公办小学就读,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但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为非县城户口且在县城无产权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5.符合条件的县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五)富国路中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初中部)

1.石安河以东、富国路以北、振兴路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珺庭小区、港利·锦绣雅苑。

2.振兴路以东、晶都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内现有小区(盛邦·上海名邸、美麟城市丽景、华纳·绿城、魅力晶都现代城、滨河城、香江丽景、晟辉·香堤国际、锦程佳园、香江四季花城、福居·新天地、天地国际公馆、康泰学府、港利·锦绣江南、滨河花园、上熙名苑小区、香堤天悦、碧桂园翡翠公馆、中易悦府)和贯庄村,为本校与朱自清中学的“双学区”。

3.牛山街道河西村、望东村、望西村、苗圃场、聚龙名苑、万盛康泰公馆、美麟·大公馆北区、晶城壹号院、碧桂园·玖玺台、东海府为本校与培仁学校的“双学区”。

4.石榴街道西榴村、浦西村,为本校与石榴初级中学的“双学区”。

5.开发区小学毕业的丁庄村毕业生可选择本校或石榴初级中学;开发区小学毕业的范埠村毕业生可选择本校或驼峰中学。

6.符合条件的县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四、招生程序

(一)常住户籍适龄学生网上招生程序

1.7月1日—7日,常住户籍适龄学生网上注册登记(民办学校同步在网上登记),同时各学校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和确认。不能在网上登记报名的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关学校现场报名登记。

2.7月8日—11日,网上登记报名成功的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学校进行审核确认;报名数超计划的民办校,组织电脑派位并公示结果。

3.7月12日—20日,县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4.7月21日,公示新生录取名单。

5.7月22日,各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6.7月31日前,完成省监管平台上有关政策、信息和数据的报送。

7.8月26日—30日,学校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并开展阳光分班。

8.9月13日前,将新生注册情况报县教育局审核。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程序

1.7月1日—7日,县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以到培仁学校或富国路中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初中部)现场报名登记。申请报名时,需携带居住证、户口本、住房租房契约、用工合同及社保凭证(或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原件和复印件;县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石榴初级中学现场报名登记。申请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住房租房契约、用工合同及社保凭证(或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原件和复印件。

2.7月8日—11日学校审核、确认。

3.7月12日—20日,县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4.7月21日—22日公示预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纪律

1.县教育局与县城初中学校校长签订招生责任书。各校要严格执行上述招生办法,严格按要求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跨范围招生,严禁接收借读生。

2.县教育局成立由督导科、基教科、人事科等科室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组,严格督查各校招生纪律执行情况,调查、问责、处理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学校或相关责任人,确保招生过程规范有序。

3.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招生过程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正。

县教育局监督电话:87800782、87800786

附件:东海县2024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施教区示意图。

东海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东海县2024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施教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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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2024年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根据《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2024年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现予以公布。

一、施教区划分

依据招生学校地理位置和招生规模,以道路、河流、桥梁等自然物为界,就近划分施教区。城区部分学校实行“双学区”和“多校划片”。和平路实验小学今年计划招生580人,继续实行符合条件儿童自愿报名。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具体见《东海县2024年县城区公办小学施教区示意图》(图附后)。

(一)振兴路实验小学

1.东至幸福路,西至振兴路,南至晶都大道,北至石安河;东至牛山路,西至石安河,南至石安河,北至富国路;东至健康路,西至石安河,南至富国路,北至渠南路;东至健康路、西至幸福路、南至渠南路、北至富强路。

2.东至幸福路,西至湖东路,南至富华路,北至晶都大道;东至振兴路,西至复兴路,南至晶都大道,北至府苑路,划为振兴路实验小学与西双湖小学“双学区”。

3.东至振兴路,西至复兴路,南至府苑路,北至滨河南路;东至复兴路,西至中华路,南至晶都大道,北至滨河南路,划为振兴路实验小学与晶城实验小学“双学区”(含东海府小区)。

(二)西双湖小学

1.东至干休巷,西至湖东路,南至利民西路,北至富华路;东至湖滨路,西至湖东路,南至和平西路,北至利民西路。

2.东至幸福路,西至湖东路,南至富华路,北至晶都大道;东至振兴路,西至复兴路,南至晶都大道,北至府苑路,划为西双湖小学与振兴路实验小学“双学区”。

3.东至振兴路,西至干休巷,南至利民西路,北至富华路;东至幸福路,西至振兴路,南至富华路,北至晶都大道;东至自清路,西至振兴路,南至利民西路,北至玉带河,划为西双湖小学与幸福路小学“双学区”。

(三)滨河实验小学

1.东至迎宾大道,西至幸福路,南至晶都大道,北至石安河;东至花园路,西至牛山路,南至石安河,北至富国路。

2.东至花园路,西至幸福路,南至北辰路,北至晶都大道,划为滨河实验小学与花园路实验小学“双学区”。

(四)花园路实验小学

1.东至迎宾大道,西至花园路,南至北辰路,北至晶都大道;东至迎宾大道,西至幸福路,南至富华路,北至北辰路;东至迎宾大道,西至新民巷,南至海陵路,北至富华路。

2.东至花园路,西至幸福路,南至北辰路,北至晶都大道,划为花园路实验小学与滨河实验小学“双学区”。

(五)德惠实验小学

东至德惠尚书房小区与碧桂园南城首府之间规划中道路(规划),西至小徐海运河,南至牛房路(245省道),北至张庄路。

(六)和平路小学

1.东至明珠路(含和安·紫薇园小区),西至牛山路,南至铁路,北至海陵路。

2.东至果园路,西至站东路,南至徐海路,北至铁路,划为和平路小学与牛山街道城南小学双学区;东至站东路,西至山西路,南至徐海路,北至铁路,划为和平路小学与徐海路小学“双学区”。

(七)开发区实验小学

东至石安河,西至迎宾大道,南至311国道,北至石安河(含红星·美凯龙小区、牡丹园8号小区)。

(八)牛山小学

东至牛山路,西至振兴路,南至钢铁路,北至利民西路;东至牛山路,西至玻东巷,南至铁路,北至钢铁路;东至玻东巷,西至峰景小区项目西至红线,南至站前街,北至钢铁路。

(九)徐海路小学

1.东至山西路 ,北至铁路的牛山街道范围。

2.东至站东路,西至山西路,南至徐海路,北至铁路,划为徐海路小学与和平路小学“双学区”。

(十)海陵路小学

东至幸福路,西至自清路,南至利民西路,北至玉带河;东至牛山路,西至幸福路,南至利民东路,北至富华路;东至新民巷,西至牛山路,南至海陵路,北至富华路。

(十一)幸福路小学

1.东至幸福路,西至振兴路,南至玉带河,北至富华路。

2.东至振兴路,西至干休巷,南至利民西路,北至富华路;东至幸福路,西至振兴路,南至富华路,北至晶都大道;东至自清路,西至振兴路,南至利民西路,北至玉带河,划为幸福路小学和西双湖小学“双学区”。

(十二)晶城实验小学

1.东至振兴路,西至中华路,南至滨河南路,北至石安河;东至中华路,南至晶都大道的牛山街道范围。

2.东至振兴路,西至复兴路,南至府苑路,北至滨河南路;东至复兴路,西至中华路,南至晶都大道,北至滨河南路,划为晶城实验小学与振兴路实验小学“双学区”(含东海府小区)。

(十三)富国路小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小学部)

富国路小学引进新教育实验项目,增挂“东海新教育学校小学部”校名。

1.东至幸福路、西至石安河、南至渠南路、北至学苑路。

2.西榴村、浦西村划为富国路小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小学部)与石榴街道中心小学“双学区”。

3.河西村划为富国路小学(东海新教育学校小学部)与晶城实验小学“双学区”。

(十四)牛山街道中心小学

东至振兴路——峰景小区项目西至红线,西至湖东路,南至铁路,北至和平西路;东至振兴路,西至湖滨路,南至和平西路,北至利民西路。

(十五)牛山街道城南小学

1.西至山西路,北至徐海路的牛山街道范围;东至明珠路,西至果园路,南至徐海路,北至铁路;西至明珠路,北至光源路,南至徐海路的牛山街道范围。

2.东至果园路,西至站东路,南至徐海路,北至铁路,划为牛山街道城南小学与和平路小学“双学区”。

(十六)牛山街道和堂小学

东至石安河,西至明珠路,南至光源路,北至海陵路。

(十七) 继续实施城区部分学校“多校划片”

振兴路实验小学、花园路实验小学、滨河实验小学和西双湖小学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如果适龄儿童和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只有本施教区内的房产证,或者只有本施教区的常住户口,西双湖小学的适龄儿童安排到幸福路小学入学,振兴路实验小学的适龄儿童安排到幸福路小学或晶城实验小学入学,花园路实验小学和滨河实验小学的适龄儿童安排到海陵路小学或幸福路小学入学。

二、招生对象

县城区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招生条件

(一)常住户籍适龄儿童招生条件

1.县实验小学、西双湖小学

(1)和平路实验小学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牛山街道原所辖的23个社区:晶城社区、滨河社区、杏林社区、科苑社区、花园社区、海陵社区、外贸巷社区、北辰社区、玉带河社区、湖畔社区、利民社区、西双湖社区、幸福社区、和平社区、富华社区、康园社区、果园社区、钢铁社区、牛山社区、振兴社区、兴业社区、站南社区、徐海社区的常住户口,户口迁入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并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牛山街道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常住户口和房产证要相一致。

(2)振兴路实验小学、花园路实验小学、滨河实验小学、西双湖小学

适龄儿童和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2024年6月30日前签发的本施教区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常住户口和房产证要相一致。

2.城区其他小学

(1)适龄儿童和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2024年6月30日前签发的在相应学校施教区内的常住户口。

(2)适龄儿童和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2024年6月30日前签发的在相应施教区内的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条件

1.按照《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要求,县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2024年6月30日前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居住证、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可到开发区实验小学、晶城实验小学或徐海路小学申请登记。

2.为照顾本县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务工人员在县城有2024年6月30日前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可到晶城实验小学或牛山街道中心小学申请登记。符合牛山街道中心小学条件的,由牛山街道中心小学就近安排到除中心小学本部以外的所辖学校。

四、招生程序

(一)常住户籍适龄儿童招生程序

1. 和平路实验小学

(1)7月1日—2日,适龄儿童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和平路实验小学现场登记。

(2)7月3日—4日上午,学校、教育局审核证件材料。

(3)7月4日下午,公示初审名单。

(4)7月5日上午,若符合条件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进行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名单。

(5)7月5日下午,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6)7月31日前,完成省监管平台上有关政策、信息和数据的报送。

(7)8月26日—30日,学校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并开展阳光分班。

(8)9月13日前,将新生注册情况报县教育局审核。

2.县城其他公办小学

(1)7月6日—8日,常住户籍适龄学生网上注册登记(含选报民办学校),不能网上注册登记的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学校现场报名。

(2)7月9—11日,学校审核,网上注册登记成功的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学校进行审核确认;报名数超计划的民办校,组织电脑派位并公示结果。

(3)7月12—20日,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4)7月21日,公示新生录取名单。

(5)7月22日,各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6)7月31日前,完成省监管平台上有关政策、信息和数据的报送。

(7)8月26日—30日,学校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并开展阳光分班。

(8)9月13日前,将新生注册情况报县教育局审核。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程序

1. 7月6日—8日,县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到开发区实验小学、晶城实验小学或徐海路小学现场报名登记。申请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房屋租赁契约、用工合同及社保凭证(或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近期税票等)原件和复印件;县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到晶城实验小学或牛山街道中心小学现场报名登记。申请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房屋租赁契约、用工合同及社保凭证(或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近期税票等)原件和复印件。

2.7月9日-11日学校审核、确认。

3.7月12日-20日,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4.7月21日-22日公示预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纪律

1.县教育局与县城小学校长签订招生责任书。各校要严格执行上述招生办法,严格按要求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跨范围招生,严禁接收借读生。

2.县教育局成立由基教科、督导科、人事科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组,严格督查各校招生纪律执行情况,调查、问责、处理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学校或相关责任人,确保招生过程规范有序。

3.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招生过程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正。

县教育局监督电话:87800783、87800785

附件:东海县2024年县城区公办小学施教区示意图

东海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东海县2024年县城区公办小学施教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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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海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