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忠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吴忠市利通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至2021年,陈勇在担任利通区马莲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利通区古城镇党委书记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名贵烟酒、礼金、接受旅游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乡村振兴领域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有关企业财物,数额巨大。2024年5月,陈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红寺堡区粮食购销公司原经理李成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至2021年,李成林在担任红寺堡区粮食购销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学生营养午餐改善计划项目招标采购、代储应急成品粮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李成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李成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12月,经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审理,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李成林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青铜峡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原出纳沙建国虚报冒领粮食补贴问题。2008年至2013年,青铜峡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出纳沙建国在办理承包土地粮食补贴过程中,以个人名义虚报冒领粮食补贴6万余元,用于公司采购物资、发放职工加班补助等。2024年5月,沙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对实施的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21年至2022年,盐池县在实施高产优质苜蓿项目过程中,盐池县农业农村局时任副局长刘贵银、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周托、工作人员杨文博等人履责不到位,未实地验收项目,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有关企业套取补助资金8.7万余元。2024年5月,刘贵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托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杨文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同心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晓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至2022年,杨晓忠在担任同心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及征地拆迁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有关企业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23年11月,杨晓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4年3月,经同心县人民法院审理,以受贿罪判处杨晓忠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来源:清风吴忠、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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