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淮安市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6月27日之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淮安市数据局。提交意见建议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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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3001,电话:0517-8390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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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淮安市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淮安市数据局

2024年6月21日

(征求意见稿)

淮安市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维护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为前提,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加快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淮安新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突出数据根本,推进数据要素优质供给、高效流通、安全发展,探索数据确权授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实施路径,加速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到2025年底,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数据源头治理、产权登记、合规流通等工作质效显著提升,数据资源化、资产化改革探索取得突破;标准规范、统一协调的数据运营管理机制初步建立;培育和引进一批技术型、应用型、服务型优质数据商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初步形成数据要素相互配套的产业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权责明确的数据产权制度

1.贯彻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制定《淮安市数据资产登记管理办法》,明确产权登记的机构、内容、流程和权利义务。建设市数据资产登记平台,对数据资产进行真实性核验、合规性认证,依法开展数据产权确权登记。2024年启动数据产权确权登记工作,完成市数据资产登记平台建设;2025年依申请的真实合规数据资产实现应登尽登,力争与区域性数据交易场所实现联通互认。

2.持续完善公共数据管理机制。按照“一数一源一标准”开展公共数据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标准规范体系。常态化开展数据资源调查,建立全市标准统一、全量覆盖、动态管理的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构建全市公共数据资源“一本账”,实现与省数据资源“一本账”对接。做好公共数据开放过程中个人信息保护,推进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教育、交通运输等高价值数据资源安全合规开放。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安全有序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动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无偿使用,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有偿使用,持续扩大运营开放数据覆盖面,促进数据流动。

3.加强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按照财政部门关于企业数据资源会计处理规定,对数据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推动企业将数据资产纳入资产负债表,实现数据资源的资产化。2024年力争在文化旅游等行业形成数据资产入表实例,2025年规范落实数据资产入表工作。支持我市国有企业在普惠金融、绿色低碳、工业互联网、文化旅游、交通物流等领域,率先开展数据资源登记、评估、数据产品交易和流通运营。鼓励银行、保险、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数据资产金融服务。

4.推进个人数据合规应用。建立健全对个人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使用和托管机制,规范各类平台用户协议和数据运用方式,避免个人信息数据的过度采集分析。推动和监督数据处理者按照个人授权范围,依法依规采集、持有、加工、匿名化处理和使用个人信息数据,探索区块链技术支撑的可信个人账户体系,发挥个人信息数据价值。

(二)促进数据要素合规有序流通交易

5.保障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建立重要数据流通备案制度,明确禁止或严格限制交易的数据项。推动数据标准化工作,宣贯省元数据、主数据、数据接口、数据共享交换、数据行业应用以及数据安全、隐私防护等方面的通用标准。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数据采集和质量标准制定。健全数据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出具数据质量评估报告。鼓励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模式,形成安全可信、管理可控、可追溯的数据交易环境。

6.健全数据流通交易机制。推动数据市场化建设,形成数据资产目录,研究开发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探索建立多样化、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定价模式和价格形成机制。构建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解决等市场运营机制。

7.培育数据交易市场。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积极对接市场需求,设立淮安市数据要素交易服务平台,融入区域性数据交易场所。推进数据产品和服务依法依规登记管理和交易,动态更新完善数据产品和服务目录。建立健全政府集中采购数据服务模式,规范推进政企数据融通。探索开展数据要素市场需求调查,定期征集发布政府侧社会数据需求和社会侧公共数据需求,形成数据需求清单,组织开展数据供需对接活动。

8.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生态。建立系统完善、规范有序、激励相容的数据要素市场参与者培育机制。支持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公司、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与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合作,参与数据要素供给、加工处理、流通交易、合规使用等各个环节,推进数据融合利用。推动我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拓展数据采集、治理、聚合、分析等数据业务,重点支持淮安软件园、天好大数据产业园等园区打造数据要素型产业园区,加快形成全市数据要素产业集聚生态。扶持本地数据服务商提供专业的交易撮合、开发运营等服务,拉动数据需求端企业、社会组织对数据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能力。加大数据资产评估、安全审计、合规审查、培训咨询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培育力度,到2025年,培育和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20家以上。

9.探索数据流通跨区域合作。贯彻落实长三角跨区域流通规范互认、安全监管互认、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互认等机制。依托淮安综合保税区,积极探索推动数据安全合规跨境流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数据跨境流动业务合作,加强跨境数据流通服务与分类管理,推进数据领域国际合作,助力数字贸易发展。

(三)推进数据价值充分挖掘与收益合理分配

10.强化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安全有序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围绕金融、医疗、商贸、环保等重点领域,2024年打造商业预付卡管理、全民体检服务、医保商保服务、市民淮信分(数字生活)等4个以上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到2025年,累计达10个以上。每年举办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大赛,开展应用场景征集评选活动,充分利用赛事成果培育10个以上优秀应用场景,不断提升赛事影响力。

11.加强行业数据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聚焦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12个行业领域,提升开发能力和水平,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数据要素应用场景。面向我市“7+3”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重点行业领域,支撑数据价值挖掘和创新应用,实现行业数据深度赋能,支持1—2个链主企业建设行业数据服务平台。鼓励企业通过数据建模和算法优化,围绕产品服务、品牌形象、行业标准、技术进步等开展全场景应用。

12.健全完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机制。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保护数据要素各参与方的投入产出收益,推动数据要素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制造者科学合理分配。根据各类生产要素在数据产品和服务价值形成过程中的实际作用确定收益分配比例,给予创造和提升数据价值的劳务提供者与其贡献相匹配的收益所得。鼓励大型数据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强化对弱势企业的数据要素保障和支持。

(四)加强数据要素高效安全监管

13.建立数据要素全流程合规与监管机制。推动建立数据要素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合规公正、安全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制度,指导督促各方履行数据要素流通安全责任和义务。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协同监管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联管联治机制。制定数据流通和交易负面清单,对数据过度采集、侵犯个人隐私、滥用数据牟利、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行为依法严惩,加强数据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数据要素市场信用监管,完善数据交易失信行为认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

14.健全数据要素安全管理机制。健全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分行业监管和跨部门协同。落实省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范和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加强对公共数据的分类管理和分级保护。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本行业数据分类分级规范要求形成重要数据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引导企业通过数据安全管理认证、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提升数据安全管理水平。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国家标准贯标。

15.加强数据要素安全技术防护。利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手段,加强数据开发与运营管理平台建设管理。开展数字身份、加密传输、沙箱计算等技术攻关和应用,为加工处理授权运营数据提供特定安全域,实现“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五)构建包容共享的多元生态体系

16.加快数据要素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统一部署,整合全市算力资源,构建全市算力一体化调度平台。加快推进中国移动长三角(淮安)算力中心和宁淮智慧绿色算力中心建设,构建智算基础设施。提升政务云计算存储能力,保障政务信息系统稳定运行、数据资源安全管理。鼓励通信运营商、本地云服务商建设先进、绿色、高效的数据中心。2024年,已建标准机架超过4000个,2025年超过5000个。

17.积极培育数据要素型企业。大力培育本土技术型、应用型、服务型数据要素型企业,探索建立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机制,鼓励企业探索新型数据业务与商业模式。加大科技、人才、融资、财税、信息等政策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技术应用或商业模式的代表性企业。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发挥自身优势,提升数据要素价值创造和实现能力,挖掘自身数据,加工增值数据,有序开放数据,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鼓励中小企业、有成长潜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带动数据产业发展,打造具有淮安特色的数据产业集群。

18.强化技术支撑和人才培养。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数据脱敏、数据溯源、数据备份、隐私计算等数据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加大计算机科学、数据管理与应用、数字经济等相关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数字化人才评价制度,打造数据领域研发、技能、管理人才队伍。加强对全市首席数据官、数据专员的数字素养和数字技能培训,打造“懂业务、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数据管理人才梯队,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智力支撑。

三、保障措施

19.加强组织领导。在市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进全市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基础制度建设,落实首席数据官制度,强化数据资源管理,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数据要素市场培育。要协同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着力形成权责明晰、分工协同、有力有序的全市一体化数据管理工作新格局。

20.加大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和融资产品,对数据流通运营领域的项目和企业予以融资支持。对从事数据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数据要素型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贯标的企业予以奖补。建立数据要素市场、数字化转型等数字人才培养与引进激励机制。

21.加快制度建设。围绕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制定数据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数据安全、数据异议处理等方面制度性文件和标准规范,促进数据开发利用、流通交易、安全管理,加快培育多层次、多元化的数据要素市场。

22.强化督导推进。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市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项任务及整体成效进行督查评价,定期通报,督查结果纳入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考核,通过常态化督查问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

来源:淮安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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