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统筹职业教育、高等 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新修订 的《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 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22〕65号)、《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 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 3 号)、《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赋 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3〕 6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调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 贯通分段培养专业点的通知》(鲁教办函〔2024〕9号)等文件。
试点院校、专业及招生规模
“3+2”贯通培养试点高职院校67所,共计286个专业点, 衔接本科高校30所,招生规模11325人,自2024年开始招生。
“3+4”贯通培养试点中职学校35所,共计43个专业点, 衔接本科高校15所,招生规模1610人,自2025年开始招生。
2024年招生计划
2023年分数线及位次
下面是2023年的完整院校和专业分数线及位次排名信息,供考生们参考!
招生范围和报名资格
“3+2”贯通培养高职阶段招生范围为参加山东省2024年夏 季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一 段线下50分的考生。
“3+4”贯通培养中职阶段招生范围为各设区的市参加初中 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所在市,且初中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在所在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 前50%,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初中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的按各科总分排名计算,以等级呈现或以 “分数+等级”呈现的参照前50%的比例由各市确定报名资格。招生过程中生源不足市要及时报告我厅,由我厅调整到生源充足 的市安排招生。
录取工作安排
“3+2”贯通培养考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在普通类常规批填报志愿,由高职院校根据高考录取规则录取并办理录取手续。
“3+4”贯通培养考生录取工作由各市教育(教体)局统一领导,由各设区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各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统一录取工作平台组织实施。“3+4”贯通培养的招生录取工作需在普通高中录取之前进行,在公布的计划内,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符合规定要求的学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人才培养方案制定
各本科院校要联合职业院校、合作企业建立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制小组,坚持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相匹配,坚持以贯通培养为核心,一体化设计,分专业点共同研究制订充分体现贯通性和应用性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相关要求可参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3〕20号) “一、二、三”部分,其他事宜以本通知为准。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试点学校要深入行业、企业等进行广泛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调研结果能切实支撑一体化课程体系设计和人才培养方案研制。立足新时代高技能人才要求,根据行业、企业岗位需求,分析典型工作任务,确定人才培养目标 与规格,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点。
(二)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科学设置专业(技能)课程,安排实训、实习环节。从职业需求出发,科学解构、重组原中职、高职、本科的课程体系,打破学科体系课程模式,使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更加合理,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更加适宜,实践性教学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公共基础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应对专业(技能)课程学习有较好的支撑作用,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课程门数和课时。专业(技能)课程一般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应以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培养为主线,理论实践一体化。岗位实习和毕业设计(制作)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学期进行,岗位实习也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第六学期可安排一定时间的技能专项训练。一般不集中安排一年的实训、实习。
(三)教学组织与实施。坚持做中学、做中教,教学做一体化,研究确定本专业不同学段所需实验(实训)室和实训设备配备条件,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实施模块化、项目化教学,推动教学模式与方法创新。根据专业特点,明确教师职称、学历、技能及教学能力等要求,充分发挥各学段师资优势,打造一体化专业教学团队,共同开展人才培养。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是我省健全完善现代职教体系、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协同创新、实现高水平职普融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探索。各试点院校要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坚持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确保培养质量;各本科高校要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全方位、全过程参与贯通培养。各试点院校不得擅自停止合作,确需调整的,须报我厅研究同意。
(二)多途径宣传好贯通培养政策。各市教育(教体)局、各试点院校要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及致中学生的一封信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特别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对贯通培养政策进行准确、全面宣传和解读,让考生、家长充分了解、熟悉政策,不得使用“直升本科”等词句表述,避免误解误读。学生入学后,要以明白纸形式将贯通培养政策传达到每一名学生。
(三)严肃贯通培养考试招生纪律。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加大贯通培养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简章、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和结果等公开力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计划,不得在招生或培养阶段擅自许诺转段比例。一旦发现相关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2024 年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试点学校、专业、工作要求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鲁教办函〔2024〕13号)实施。2025年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试点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保障措施
(一)开展贯通培养情况与山东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安排挂钩,对开展贯通培养的本科高校、职业院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二)对实施贯通培养的本科高校单列招生计划,不占用本校的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三)开展贯通培养情况纳入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和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指标。
(四)健全有增有减、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我厅对办学质量高、合作成效好的专业点给予激励。对办学质量低、合作成效差的专业点予以通报。转段考试通过率低于70%的专业点和连续2年转段考试通过率低于80%的专业点,停止承担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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