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图便利,将电瓶车电瓶带至家中客厅进行充电,因电瓶充电电压过载,导致电瓶自燃起火,点燃了客厅里的家具,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目前,男子因过失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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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8时10分许,南桥派出所接到辖区悦晟新苑群众报警称家中着火,三人被困家中。接到报警后,南桥派出所立即安排警力前往处置。民警与共同到场的消防救援人员对起火的房间开展灭火和救助工作,火势迅速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消防部门现场勘察,查明起火原因系该户主郑某因贪图便利,将电瓶车电瓶带至家中客厅进行充电,因电瓶充电电压过载,导致电瓶自燃起火,从而引燃客厅内的其他家具,过火面积5平方米。

据郑某描述,当天其将存放于楼下地库内的电动自行车电瓶放置在家中充电,后该电瓶起火引燃了附近的沙发和电动滑板车,现场浓烟呛人,一度造成一家人被困。所幸,民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及时赶到,未引发更大的事故。

目前,郑某因过失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警方提醒: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遵守相关规定,切勿抱着侥幸心理,将电瓶车或电瓶车电瓶入楼入户充电,等到事故发生之后,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