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都江堰公安接到黑河嫩江公安移送线索,称我市居民王某成涉嫌在网上购买假币。
后经调查,“王某成”为网络名称,实际购买人员系我市居民罗某。经对罗某进行审讯,罗某为木工,平常工作算得上是吃苦耐劳,生活也是十分节俭,但因过年和朋友参与“炸金花”赌博,期间不光输了钱,还收到几张假币。罗某家境并不富裕,收到假币更是十分气愤,回家躺在床上辗转难眠,“瞎琢磨”自己也可以购买一点假币来使用,从而挽回损失。
罗某在网络平台找到假币群后,同贩卖假币分子进行聊天和交易,购买假币,金额达5000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达到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或者币量在400张(枚)以上的标准,经审讯罗某对其购买假币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素材来源:都江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记者:舒雅倩
都江堰公安
主 编 | 高 赟
责任编辑 | 黄国华
执行编辑 | 邹 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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