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雷原

6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存在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等违法违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四川岳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安监管分局罚款7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940.78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