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出打官司的思维,换一条路,也许就解决问题了哦。

ST宇顺6月22日公告,二股东于 2024 年 3 月 7 日起诉公司,请求判决撤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股东申请撤销的三次决议涉及董事会换届选举。

林萌是公司二股东,持股7.39%,但全部持股已在2024年1月被冻结。

第一大股东是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奉望”),持股28%。

二股东认为:

董事会换届选举,自己提名两位董事都没通过,而大股东提名9人当选董事。

明显从一开始就排除非大股东推荐人员当选的可能,剥夺自己的董事席位,严重侵害了自己的权益,请求撤销上述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

二股东能争到董事会席位吗?下面具体分析。

一、股权结构与控制权变更

2023年前,公司的大股东是中植系。

2023年6月,上海奉望从中植系手上购买27%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

2023年9月完成过户,上海奉望正式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张建云。

2024年5月,上海奉望进一步增持至持股28%。

林萌成为股东则源于2013年的一场收购案。

2013年,宇顺电子以现金和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林萌等持有的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林萌成为公司的股东。

三年后的2016年,宇顺电子又把雅视科技100%股权卖掉了。

林萌从2014年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已长达10年,但这次董事会换届被刷下去了。

至2024年6月,林萌7.39%,加上一致行动人共持股10.88%。

二、换届前的董事会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共9人。

可是到2023年10月大股东上位时,只剩下5位董事了,包括2位独立董事+中植系留下的董事长周璐+林萌+ST天山的董事长马长水。

1. 独董事辞职

独立董事饶艳超在3023年10月辞职,因辞职将导致董事人数不足,需要继续履职至新的独立董事就职后方能生效。

2.2023年 10 月董事会表决2023年三季报

对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5人中有4人同意,林萌投反对票。

林萌认为:

(1)2023 年第三季度公司扣非后实际利润仍然是亏损,而市场上同类型上市企业基本为盈利,说明管理层之前对经营所作的相关承诺成为一纸空谈。第四季度到底该怎么做,目标和策略是什么,董事会和管理层没有进行过任何讨论。

(2)财务总监长期缺位、财务管理混乱,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3)公告显示子公司搬迁已经在 8 月上旬完成,拆迁补偿款到底收到了多少,为什么没有相关补偿款进展的公告?是不是意味着后续600多万的补偿款可能收不到了?有没有可能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报表显示子公司搬迁花了将近 300 万,如果后续补偿款收不到,一进一出就是上千万的损失,这些实际损失应该由管理层承担管理责任。

财务总监和董秘两位副总经理已经先后离职,只剩下总经理一个人,现在就是一言堂。

自己之前在 2022年年报的表决意见中已针对总经理曲成提出免职建议,这么明显有问题的总经理不但没有被免职,还任人唯亲一人独大。

3.2023年 11 月的董事会会议换高管

对于解聘曲成的总经理职务的议案,董事会5人中4人同意,马长水投弃权票。

马长水认为当事人如果问题严重,仅仅解聘是不够的,应进一步查实是否存在新的问题,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对于聘任张文渊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马长水投弃权票,林萌投反对票。

林萌认为拟聘用人员缺乏行业经验,之前聘用曲成为总经理时也是类似情形,不能再犯前车之鉴。

最终以3票同意获得通过。

而张文渊是大股东方的人。

就是说,大股东与二股东之间,在董事会换届前已经发生嫌隙?

4. 又一位董事辞职

马长水在2023年11月就辞职,之后不再参加董事会会议,直接失联了。

但因为他的辞职导致董事会人数不足,需要等到选出新董事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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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席位之争

2023 12 2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董事候选人

大股东提名嵇敏、张建云、钟新娣、张文渊、郁智凯、周璐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薛文君、 石军、丁劲松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只有4位董事参加,3人同意,林萌投反对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并决议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林萌反对的理由:

在开会前从会议材料中得知,董事候选人不包括自己推荐的人选,已给董事会发函推荐两位董事候选人,并申请推迟本次董事会会议。

但董事会并没推迟,而是直接开会。

之后于2024 年 1 月 5 日晚,林萌提名三名董事候选人。

第二天林萌补齐资料,改为提名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林萌自己和女儿林杨威。

林杨威是90后,现任抖音视界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绩效专家,当时曾因此登上微博热搜。

2024 1 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二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林萌提名自己和女儿两位董事候选人

还是只有4位董事参加,周璐反对,另两位独立董事弃权,只有林萌自己一人同意,没有获得通过。

虽然被董事会否决了,但后来还是将提案提交给股东大会表决了。

2024 1 16 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董事

参加会议的股东共持股44.8836%。

其中大股东持股28%,二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共持股10.88%,散户持股1.76%,另有董事和高管持股3.9%?

大股东提名的6位非独立董事,二股东都是投弃权票。

而二股东提名的2位非独立董事,大股东都投反对票。

最终大股东提名的9位董事全部当选,而二股东提名的两位董事落选。

嵇敏、张建云、钟新娣、张文渊生、郁智凯、 周璐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薛文君、 石军、 丁劲松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嵇敏,另一家上市公司交大昂的董事长。

张建云是嵇敏的母亲,在大股东公司持股50%。

钟新娣,在大股东公司持股50%,与张建云为一致行动人。

张文渊是钟新娣的儿子,之前已任副总经理,也是交大昂立的董事。

周璐,来自中植系,前董事长。

董事会换届五个月后,周璐和郁智凯于2024年6月25日辞职。

因为将要再次修改公司章程,将9名董事改为7名董事。

现在剩下4位非独立董事是两对母子,两位母亲是大股东的股东,两位儿子是交大昂立的董事。

嵇敏、张文渊两人因交大昂立未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在2023年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林萌作为二股东,已经没有董事会席位。

7月修改公司章程,把董事会从9人改成7人,到时二股东就再没机会了。

四、二股东的官司分析

二股东请求撤销三次会议决议,能赢得了官司吗?

现公司法第22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4.1 起诉时效问题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3年 12 月 29 日召开,林萌于2024 年 3 月 7 日起诉,已经超过60天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月 7 日召开,正好在60天之内?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 1 月 16 日 召开,在60天之内。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是二股东提名的两位董事没获得通过,但最后还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了。

所以,起决定作用的是股东大会,下面就分析股东大会的情况。

4.2 会议程序问题

《公司章程》第43条规定,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在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为9人,当时只有5人,而且有2人已辞职,符合召开股东大会的条件,而且董事会决议已通过。

1)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现《公司法》第101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也是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开会通知时间

《公司章程》第54条,临时股东大会提前15 日发通知。

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但包括公告日。

2024 年 1 月 16 日开会,2023年12月30日发通知,已满足提前15天的要求。

3)决议内容是否违反公司章程?

二股东说,自己提名两位董事都没通过,而大股东提名9人当选董事。

明显从一开始就排除非大股东推荐人员当选的可能,剥夺自己的董事席位,严重侵害了自己的权益。

可是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选董事需要的是票数,而不是按照持股比例分配董事会席位。

《公司章程》第76条,董事会成员的任免,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第75条,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大股东提名的9位董事,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超过70%的票数通过,已超过50%,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以,二股东能赢官司的概率有点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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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议等相关内容在《公司控制权》书中有详细介绍,书里介绍了小股东也能控制公司的九种模式,有小股东持股0.02%控制公司,也有大股东持股99%被判没有控制权。

五、股权道点滴思考

有些官司也许从开始就已看到结局,就如有的癌症是没药可治的。

方向正确,努力才有意义。

方向不对,努力白费。

路线错了,花再多力气也是白搭。

刷视频时看到有老板说,律师只想着打官司,不想解决问题。

因为不打官司客户不愿意付钱呀,所以大部分律师都是以打官司为主的,他们也是顺应市场选择。

扁鹊三兄弟的故事,扁鹊水平最差,但做手术治重病,赫赫有名。

因为把病人从死亡边缘救回来,病人经历痛苦后重获新生,最有获得感。

扁鹊他哥水平最高,治未病。

让病人不用经历痛苦,病人就觉得是自己身体好,根本不是扁鹊他哥的功劳。

多数人都是自己经历痛苦后解决问题,才会认可价值。

不经历痛苦就解决问题,他会觉得你什么事也没做。

只有极少数特别有智慧的人,才能认识到防病于未然的价值。

所以像我这样不以打官司为主的律师是非常少的,因为这样很容易饿死。

回到ST宇顺的案例,林萌想进董事会有两条路线:

第一条路线,自己购买更多股票,超越大股东。

但二股东的股票现在都已全部被冻结了,所以这个可能性有点低吧。

第二条路线,想办法让小散户支持自己。

选董事需要出席会议股东50%票数通过,需要林萌+支持自己的散户持股达到30%才有机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将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需要2/3的票数通过。

大股东持股28%,林萌及一致行动人持股10.88%。

28%(28%+10.88%)=72%,所以只靠二股东自己的力量将无法阻止公司章程的修改。

28%/66%=42.4%,42.4%-(28%+10.88%)=3.52%。

二股东需要获得其他散户5%的支持,才有可能阻止这次公司章程的修改。

而上次选董事的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散户只有1.76%,而且大部分都是支持大股东的,二股东有机会拿到5%小散户的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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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对问题才能解决问题,如果问题都找错了,花再多力气也是白搭,有的公司花上千万打10多年官司都没解决问题。

所以我在《股权进阶》的书里加入的“你可以思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