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顾 点击阅读

【招生信息】2024年永春华侨中学初一年新生招生公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县教育局永教基〔2024〕62号文件精神,属于桃城镇侨中招生片区户籍在外县(市、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可以申请就读永春侨中。

1.户籍在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永春单位,下同)、桃城镇直单位和桃城社区、桃东社区、环翠社区、大坪村、洋上村、外坵村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招生区域内购房的小学毕业生。户籍寄挂在上述单位、社区(村)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必须在本招生区域内购房,并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市级认定的第一、二、三、四、五层次人才和2023年度受县委县政府表彰纳税大户中的重点民营工业企业(不含房地产、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子女。

3.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三侨、港、澳、台籍子女。

5.桃东温泉片区、誉璟台、留安商业楼(原中天酒店)、富临国际、桃源华庭、碧桂园(一、二期)、鼎盛上城、中融天玺楼盘购房户的子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注意事项

01

户籍在县直单位、桃城镇直单位和永春侨中招生区域6个社区(村)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就读永春侨中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02

户籍寄挂或户籍未在永春侨中招生区域的小学毕业生,若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永春侨中招生区域内购房,要求就读永春侨中的需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和与业主关系的证明材料。

03

从2022年秋季开始,购房户子女在县城区初中招生和转学,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以产权证落款时间为准)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04

三侨、港、澳、台籍子女要求就读永春侨中,需提供其父母及其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05

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入学程序,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06

购房户子女需提供体现入学对象与业主关系的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与购房税务发票。购买店面的需提供业主经商营业执照材料。

07

户籍入户和购房截止到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08

在外县(市、区)就读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我县户籍所在地录取初中的对象需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样式见附件)及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加盖学校公章)。

09

外县(市、区)户籍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果学籍未在我县小学,需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加盖学校公章)和其家长(监护人)居住证或家长(监护人)务工证明材料。

10

符合我县城区初中学校录取条件,如果学籍未在城区初中学校招生片区内小学,需要进行跨县或跨乡镇录取初中的对象应于7月6-7日持有关材料向符合录取条件的初中学校报名登记。

1.小学毕业于桃城片区、桃溪实小、第三实小,不必再到侨中重复登记,请家长朋友互相提醒。

2.请在附件处下载并填写好《永春侨中2024年秋初一年外乡镇购房业主子女入学登记表》。其中小学毕业考成绩应毕业小学提供证明。其中小学毕业考成绩应由毕业小学提供证明。

3.相关的材料自行复印准备好,登记时复印件及原件一并提交审核。

登记时间:

2024年7月6-7日两天,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登记地点:侨中教务处。

咨询电话:0595-68082098(杨老师)

附件:

永春侨中2024年秋初一年外乡镇购房业主子女入学登记表.xls

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doc

福建省永春第二中学

2024年初一年招生公告

福建省永春第二中学

2024年初一年招生公告

招生计划

永春二中:640人,13班

招生范围

根据永教基〔2024〕62号文件精神,属于桃城镇永春二中招生片区,户籍在外县(市、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可以申请就读永春二中。

1.户籍在县直单位、桃城镇直单位和桃溪社区、德风社区、留安社区、南星社区、榜头社区、花石社区、化龙社区、卧龙社区、长安社区、济川社区、张埔社区、丰山村、洛阳村、姜莲村、仑山村、上沙村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招生区域内购房的小学毕业生。

2.在东昇天玺、伟骏公园壹号楼盘的购房户子女(东昇天玺、伟骏公园壹号可选择永春一中分校(原城西中学)或永春二中)。

3.在桃城中心小学、桃溪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五里街镇仰贤社区户籍学生除外)、化龙实验小学、榜头实验小学就读不符合永春侨中录取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4.在桃城镇区域内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注意事项

1.从2022年秋季开始,购房户子女在县城区初中招生和转学,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以产权证落款时间为准)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入学程序,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购房户子女需提供体现入学对象与业主关系的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与购房税务发票。购买店面的需提供业主经商营业执照材料。

4.户籍入户和购房截止到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5.在外县(市、区)就读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我县户籍所在地录取初中的对象需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样式见附件)及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加盖学校公章)。

6.外县(市、区)户籍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果学籍未在我县小学,需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加盖学校公章)和其家长(监护人)居住证或家长(监护人)务工证明材料。

7.符合我校初一录取条件,如果学籍未在城区我校招生片区内小学,需要进行跨县或跨乡镇录取的对象应于7月8-9日持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我校报名登记。

8.桃城片区、桃溪实小、第三实小、化龙实验小学、榜头实验小学毕业生不必到我校重复登记。

9.请在附件处下载并填写好《永春二中2024年秋初一年外乡镇购房业主子女入学登记表》。其中小学毕业考成绩应提供毕业学校的中心小学出具的小升初考试语文、数学两科的成绩证明。

10.相关的材料自行复印准备好,登记时复印件及原件一并提交审核。

11.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凡发现伪造、涂改证件或瞒骗入学情况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登记事项

登记时间:2023年7月8---9日两天

上午8:00---11:00

下午3:00---5:00

登记地点:永春二中综合楼教务处3

咨询电话:0595-23860743(姚老师)

附件:

永春二中2024年秋初一年外乡镇购房业主子女入学登记表.xls

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doc

福建省永春第二中学

2024年6月26日

消息来源丨福建省永春第二中学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