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含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已确定(见附件1,以姓名为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7日—6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6月21日前向有关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451-88060433(未被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可致电该电话查询);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451-88060920。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录取类别及说明

1.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3.“非定向就业”考生请于6月30日前将全部档案(含工资关系)迁至我校研究生学院,调档函(见附件2)。硕博连读考生不用办理档函迁转手续,由相关培养学院将档案转至研究生学院,具体时间由研究生学院统一通知相关培养学院。档案邮寄地址为: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哈师大研究生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收件人:刘祎男老师;联系电话:0451-88060243;邮编:150025。

若拟录取考生的导师为招生简章中加“*”号的导师,则其拟录取类别必须为“非定向就业”,在读期间不能更改录取类别,且必须在6月30日前将全部档案迁至我校研究生学院,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信息核对

1.拟录取的考生请认真核对拟录取类别即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上交一式三份的定向委培合同书(见附件3)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考生将合同书于6月30日前送至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研究生院楼415室,也可邮寄至: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收件人:蔺孟群老师(只限EMS),电话:0451-88060433。如未在6月12日前核对信息及上报材料,均按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为准,由此产生后果,考生自负。

2.拟录取名单上报后,教育部将进行录取检查,最终的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为准。

三、其它

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入学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451-88060433

档案接收咨询电话:0451-88060243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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