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远洋集团(03377)发布公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远洋控股中国)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H15远洋3”、“H18远洋1”、“H15远洋5”、“H19远洋1”、“H19远洋2”、“H21远洋1”、“H21远洋2”等7支公司债券(相关债券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不含)的应计利息和/或应付未付利息、及“H18远洋1”分期偿付的人民币2亿本金及相应的应计利息,同时,7支公司债券设有本息兑付日连续30个交易日的宽限期。如远洋控股中国在宽限期内完成足额兑付,则不构成相关债券的违约。

公司债券本次应偿付利息或本金兑付日为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