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希望来 带着满意走

——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尽责显担当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6日讯 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近年来,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创新法律援助方式,拓展援助领域,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让法治的“及时雨”浸润更多百姓心田。

开通“绿色通道”

为农民工解“薪”愁

在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受理窗口,墙上张贴的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图及所需材料清单一目了然,窗口工作人员面带微笑为群众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让受援人抱着希望来,带着满意走。

林女士是一名农民工,2020年11月,其到宁德市某公司厨房餐厅打工,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2月8日,该公司通过电话告知林女士解除劳动关系,不仅没有经济补偿,还拖欠林女士两个月工资未发。

维权无果后,林女士向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得知林女士的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即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第一时间进行受理、审查,并指派援助律师承办该案。最终,经过充分的前期准备及专业的仲裁庭审辩论,林女士的诉请得到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支持,成功拿到了赔偿。

一直以来,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涉及农民工工伤、追索劳动报酬、残疾人侵权纠纷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窗口文明用语,规范服务,简化受理审批程序,让受援人抱着希望来,带着满意走,获群众广泛好评。

做好“后半篇文章”

提升受援人“满意指数”

“没有你们的帮助,我孩子的治疗都进行不下去,谢谢你们!”在一次案件回访中,受援人家长黄某对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表达了感激之情。

2021年9月,黄某的孩子黄某轩在学校上课时,左眼被同学黄某彬用水笔刺伤,事后鉴定为九级伤残,治疗费用高昂。双方家长调解无果后,黄某作为黄某轩的法定代理人来到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经审查,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法规定,于是立即指派律师承办此案,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采纳了法援律师的意见,判决黄某彬的监护人和校方对黄某轩进行经济赔偿。

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动担当作为,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突出法律援助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兜底功能。同时,坚持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及时了解受援人对服务的满意度、案件结果的落实情况等,做好法律援助“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受援人“满意指数”。

2023年以来,宁德市本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8件,并对其中74件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回访,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