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6日讯 “快停下,你们这样施工是违法的!”日前,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轨道大队及时制止一起在翔安区地铁3号线安全保护区内的违规勘探施工作业。

现场,经执法人员勘验,施工单位使用孔径110MM的钻机向下钻探,钻探深度约为12米,钻探点位距离地铁轨行区约35米。据相关执法人员介绍,在地铁轨行区两侧50米之内的范围为地铁的安全保护区,在此范围内进行打桩、钻探等施工均需要制定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方案,报审查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对建设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

经立案调查,执法人员查明此处施工为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在地铁3号线国际博览中心站至东界路站区间内盖办公楼,但该项目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对《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有关规定不了解,因此在未办理地铁保护区施工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安排地勘单位到场进行钻探作业。

目前,依据《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条款细则,厦门市交通执法部门已对这家投资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之后相关责任单位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处以的罚款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刘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