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她”权益 守护“半边天”

——永泰县检察院能动履职筑牢妇女权益保护屏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7日讯 妇女是“半边天”,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永泰县检察院综合运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不断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做实做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建立联动机制

凝聚保护力量

永泰县检察院主动与县妇联、公安、法院、人社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对口联系、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专业化办案+社会化保护”联动机制,打通保护“绿色通道”,为妇女权益提供全面、综合、有效的保障。

同时,依托该院《关于加强刑事与公益诉讼互涉案件内部协作配合的规定》,明确案件管理部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业务部门关于监督线索移送、配合调查核实等职责,召开协商会15场次,形成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会商的有效机制,以内部协同促融合履职;通过“益心为公”平台,定期发布妇女权益保护案件线索征集活动,拓展案件线索渠道。

立足“四大检察”

筑牢维权屏障

永泰县检察院积极打击侵害妇女权益刑事犯罪,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依法快速办理。2020年以来,审查起诉涉及妇女权益案件45件49人,批准逮捕39件39人。在办案过程中,该院注重妥善保护涉及女性被害人隐私的法律文书和案件信息,持续关注被害人案发后身体、心理情况,引入专业力量开展心理辅导35人次。

该院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0年以来,通过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更正错误婚姻登记6件,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该院还与县民政局联合出台相关实施意见,依法维护婚姻登记行政管理秩序;开展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专项监督,督促县卫健局、县法院终结执行所有尚未执行终结的社会抚养费纠纷案234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件,涉及女性当事人200多人。

此外,该院有效运用民事检察职能作用,主动为维权能力差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协调提供法律援助。2021年为一名七旬妇女追回近20年未执行的交通事故赔偿款项近万元;2022年,支持1名精神残疾妇女追索离婚抚养费5万元。

该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聚焦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并向相关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将限制性别、同工不同酬等隐性就业歧视问题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范围。并联合县人社局、县妇联召开妇女就业权益保障工作圆桌会议,面向用人单位开展专题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