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怎样办案

——1934年2月20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第一五二期)

(三级文物收藏于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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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提供: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这是一份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第152期),三级文物,收藏于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这期报纸第3版刊登《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公布——检举中央各机关的贪污案件的结论》一文,文章披露了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开展反贪污浪费与官僚主义的斗争,查办中央互济总会财务部长谢开松贪污案的情况。

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收到工农通讯员和互济总会主任的控告,对该会财务部长谢开松涉嫌贪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查明谢开松违反财经预决算规定,有2858元8角1分5厘的开支没有单据;工作消极,不审查下级的账目,管理失职;生活腐化,“到粤赣发动受难群众去开钨矿时要他们买鸡子、猪肉给他吃”,假冒中央名义乱拿东西。认定谢开松用各种方法贪污公款33元8分2厘。

经审查委员会调查,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于2月12日组织群众审判会,对该案进行审理。群众审判会的结论是:建议互济总会将谢开松财务部长撤职,并开除会籍;决议立即将谢开松交法庭严办,并限两星期退赔贪污款。

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认为,这个案件说明贪污与腐化、消极怠工是不可分离的。为彻底肃清贪污浪费,必须加紧反对消极怠工的分子,特别是反对生活腐化的斗争。谢开松的贪污腐化与消极怠工,不是最近才能发生,而是很早地在工作中表现出来。互济总会的负责同志,直到中央政府命令之下才发觉,证明在互济总会的领导中,还有官僚主义,没有经常检查谢开松的工作,按时审查账目,以致他在工作上愈消极,生活就腐化,贪污也就愈大胆。

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建议互济总会:必须发动全体会员,将反贪污斗争在全苏区的互济会中开展起来,彻底肃清贪污分子;要严格建立预决算制度,要在各级互济会建立一种清算账目的制度,每月或三个月组织清查账目委员会,由会员或下级派代表组织;开展反官僚主义工作作风,经常进行工作检查。

从该案查办情况看,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已经建立了一整套比较成熟的工作体制机制和相关制度规范。接到工农通讯员和相关单位的控告,到涉案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调查,组织临时审查委员会核查相关事项和账目。调查结束后,组织群众审判会进行审理,作出行政处分建议(本案显示群众审判会并不直接作出行政处分)和移送司法的处置决定。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并未满足于就案办案,还要对发案原因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深化反贪污斗争、完善制度规范、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检察日报 闵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