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大余县骏亿台球俱乐部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被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停产停业,免于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大余县骏亿台球俱乐部的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场所建筑面积为490平方米,使用性质为游艺、游乐场所,为公共娱乐场所。根据处罚决定书余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4号,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大余县骏亿台球俱乐部进行了责令停产停业,免于罚款的行政处罚。

大余县骏亿台球俱乐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江西省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六项措施》第五项,构成了违反消防法规,用处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违规行为。对此进行了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免去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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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