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康养讯,6月26日,青海春天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北京听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于2024年6月25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朝阳区市监局对其作出罚款80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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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朝阳区市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销售听花酒过程中,存在违法宣传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经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朝阳区市监局认为,当事人的业务员在销售听花酒产品时,进行了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作为酒类销售企业,应当对酒类及食品广告中禁止宣传治疗功能、功效作用等内容的事项知晓,且当事人提供了《体验店合规迎检常规注意事项》PDF文件,该文件要求了体验店店员在接待消费者时所用话术不能提及功效,当事人在明知在接待消费者时不能提及听花酒具有相关功效的话术情况下,还要求或默认员工向消费者介绍听花系列白酒的功效及“回春案例”,主观故意明显,引起了一定程度的负面社会影响,应从重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朝阳区市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作罚款80万元的处罚。

被央视“3·15”晚会点名,罚款180万

今年央视“3·15”晚会点名了“神乎其神的听花酒”,售价高达5.86万一瓶的听花酒被听花酒体验店人员宣传成具有多种保健功效。

据央视报道,听花酒体验店工作人员介绍该款产品称,听花酒的功能强大,可以调动身体自调理的功能,让人身体状态越来越好,可提升免疫力,调理睡眠,甚至有工作人员称,喝听花酒能让人回春。

315曝光后,听花酒的微信公众号被停止使用,原因为“存在过度营销、骚扰用户行为”。且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已下架“听花酒”相关产品,多家听花酒线下门店闭店。

上交所也给青海春天火速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其公司核实有关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媒体报道所称情况,相关事实是否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4月26日晚间,青海春天发布公告称,子公司成都听花盛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听花盛世)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

该告知书指出,经查实,听花盛世在经营场所销售“听花”酒过程中,存在将“听花”酒功效中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和未经核实的用户评价用于“听花”酒的商品宣传,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且情节严重。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宣传行为,并拟对其罚款18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酒类广告不得含有明示或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听花酒的宣传违反了这些法规。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5月份,听花酒母公司青海春天在其官网连发三条通知,其中一条通知显示,58600元一瓶的听花精品装系列产品暂停在内地销售,集中保障出口供应。

截止今日收盘,ST春天(600381)收涨0.52%,报收1.95元/股,总市值为1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