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被告,于2024年7月23日将在金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4)苏0831民初15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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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天眼查显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今年以来涉及案件多起,涉及辽宁、江苏、浙江等地。7月8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被告,在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辽0111民初4850号。7月4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因定作合同纠纷被告,在宜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苏0282民初3980号。7月2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告,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3)浙0604民初7397号。

此外,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还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6月25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京0105执28251号,执行标的1845492元。6月20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京0105执27211号,执行标的104071元。6月13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京0105执26185号,执行标的1200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成立于1992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为主的企业,股东为何巧女、唐凯、刘骅、付颀年、陈允中、桑俊、程慧琪,分别持股80%、12.05%、5%、1%、1%、0.53%、0.42%,所属集团为*ST东园。企业注册资本268546.2004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73657.642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为贾莹,任职企业8家,董事长张浩楠,任职企业2家。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小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