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加快对外贸易创新发展,越来越多企业出海已成时代发展趋势,同时这些企业也面临着涉外知识产权、数据保护、合同履行、税务合规等领域的各类法律风险和挑战。

企业对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重视不足

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会长杜春在第十四届外洽会跨境法律服务论坛上表示,当下,海外投资环境日趋复杂多变,跨境法律服务因此成为了护航企业稳健出海的关键所在。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企业扬帆出海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在全球市场的激烈竞争之中,中国企业不断寻求突破,同时也面临众多挑战,其中政策和法律层面的难题尤为突出。

中国现已是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今年1月至4月,中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3340.7亿元,同比增长18.7%,其中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投资777.7亿元,同比增长20.4%。对外投资呈现规模持续扩大、领域不断拓展、方式结构日益优化的特点。这一切不仅充分彰显中国经济与各国及全球经济的深度融合,也为各国及世界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能和机遇。

但由于投资目的市场存在的政策、法律及文化差异,还有一些“走出去”的企业没有充分重视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加之国际出现的逆全球化的趋势,导致我国企业对外投资与合作及海外经营面临诸多挑战。

杜春表示,为了有效解决企业对外投资与合作的合规问题和风险管控,确保投资的安全与顺利,需要“走出去”的企业必须对标国际经贸投资规则,充分调研掌握投资目的地的法治环境及文化差异。要做到做好各种法律风险的预判与管控,除了要求企业加强法务及合规管理能力建设外,还需要借力海内外法律服务的专业力量给予帮助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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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一带一路”需要优质法律服务

“一带一路”倡议为新兴经济全球化贡献了中国方案,推动了全球化的进程,在新的形势下,推动新兴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需要全球视野,需要法治保障,更需要律师广泛深度参与,为新兴经济全球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才华表示,近年来,中国律师事业迅猛发展,目前已有70多万名律师,4万多家事务所,每年处理各类法律事务近1300万件,中国律师已在全球3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80家分支机构,积极嵌入全球经济发展进程,在法律服务过程中,我国律师深入了解和认识各国的法律制度,结合自身专业技能,为国际贸易规则制订提供了有价值、有针对性、有建设性的意见,为各类市场主体争取更加开放透明的国际经贸环境,为推动新兴经济全球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从当前的形势看,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新兴经济全球化,为全球化的贸易投资、文化交流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也将为律师行业发展培育新的动能和增长点。”才华表示,新兴经济全球化不仅局限于商品和资本的流动,更强调知识、人才、服务的流通,注重公平、公正、可持续和绿色发展,这一转变也对法律服务提出新的挑战与要求。

才华期待广大华语律师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华语优势、文化优势、市场优势,推动交流合作,拓宽业务视野,积累涉外经验,提高涉外能力,迎接新兴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为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华语律师的智慧与力量。

“一带一路”国际律师联盟的秘书长康煜表示,法治作为共通的理念和规则,在深化各国合作交流,促进互信互惠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建设覆盖共建“一带一路”各国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网络,健全跨境纠纷解决机制对于保障企业顺利出海,助力企业安全高效开展国际业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康煜希望更多的律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到“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工作中,为加快建立健全涉外法律服务的布局,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企业出海要实力先行

由于“一带一路”共建各国国情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各异,政治体制、历史、文化、宗教等方面差别也很大,不可避免对跨境投资和经贸合作带来一定的影响。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在投资市场准入、国际贸易、建设工程、劳务用工、环境保护、知识产权、金融交易、争议管辖等方面的纠纷和法律风险不断凸显。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沈四宝对企业出海要面对的挑战提出三点建议:首先,企业出海要实力先行。不能为了出海而出海,要让自己的实力“走出去”,以应对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其次,学会“在变局中求不变,在不稳定中求稳定”,对国际市场上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预判,提升法律应对本领,培养专业人才。最后,进一步优化法治思维,增强法律和商业之间的互动和融合。例如,完善企业自身章程,重视契约精神,拓展仲裁、调解等纠纷解决途径等。

“全球范围的合规管理潮流已经为企业走向世界奠定了基础,企业应该把强化合规纳入到‘走出去’的发展战略,以及战略具体实施的行动中。”深圳市企业合规协会会长、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第十项原则专家组成员王志乐具体指出,企业必须要在制订、实施企业全球发展战略的时候引进合规管理,在战略具体实施行动的过程中逐渐提高合规管理的能力。

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合伙人刘伟在论坛上表示,企业做海外投资并购时,经常会面临政府审查。现在海外审查呈现出范围越来越广、要求越来越严的趋势。如果企业不去完成申报,很可能出现比较严重的法律后果。企业应当提前深入研究相关国家的法律,自行评估风险,做好数据监测和收集,加强企业内部培训,明确各项业务申报节点与后果。同时,在应对审查过程中,要审视交易架构调整的可行性,合理安排交易进度和反向分手费,并做好谈判规划。审查应对结束后,企业要采取一些措施对企业内部合规工作做好监督和管理。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所主任焦亚尼表示,企业“走出去”时一定要有争议解决的风险意识,而且这种风险意识要从谈合同的时候就要开始具备。

“在国际交往或投资中,争议解决最有效的方式是仲裁。”焦亚尼表示,“这也是国际上公认的,因为仲裁相比其他的争议解决方式来讲有独到优势,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能够在世界上170多个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仲裁所特有的优势决定了仲裁是解决跨境争议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方式。”

杜春表示,目前中国律师公证、法务、会计、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力量已近百万,涉外服务法律体系和能力建设日益提升,与海外法律服务业的联动合作不断扩展,但也离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的需求还有相当差距。为此,进一步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不仅是确保中国对外投资高水平发展的长久之计,更是有效应对当前对外投资合规问题和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

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才华表示,在此背景下,必须加强法律服务国际合作,通过共享资源,交流经验,优势互补,夯实自身涉外实战能力,提升善用国际律师资源能力,力争为跨境市场主体提供解渴管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