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初检验收的公告
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驾驶理论考场、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驾驶理论考场搬迁,和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场改建已完成,同时,经依法采购,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别与鹏达驾驶员考试场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顺达驾驶员考试场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服务采购合同,购买贵港市鹏达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三考场考试服务和贵港市顺达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三考场考试服务。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支队组织人员分别对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驾驶理论考场、贵港市港南区鹏达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场、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驾驶理论考场、贵港市覃塘区顺达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场、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场总共5个考场进行初检验收,现将初检验收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考场基本情况
(一)考场名称: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驾驶理论考场
建设性质:搬迁
经营公司: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文权
考场地点: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410号
(二)考场名称:贵港市港南区鹏达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场
建设性质:新建
经营公司:广西鹏达驾驶员考试场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胜
考场地点: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410号
(三)考场名称: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驾驶理论考场
建设性质:搬迁
经营公司: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文权
考场地点:贵港市覃塘区九进路(覃塘区妇幼保健院斜对面)
(四)考场名称:贵港市覃塘区顺达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场
建设性质:新建
经营公司:贵港市顺达驾驶员考试场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艺琳
考场地点:贵港市覃塘区九进路(覃塘区妇幼保健院斜对面)
(五)考场名称: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场
建设性质:改建
经营公司: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善仲
考场地点:桂平市郁江路辅路与友爱路交叉口东440米
二、验收情况
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驾驶理论考场、贵港市港南区鹏达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场、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驾驶理论考场、贵港市覃塘区顺达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场、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场总共5个考试场地、车辆配备、设施设备、考试项目、评判要求、音视频监控等符合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GA1030-2017)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22)等相关标准的规定,相关文件资料齐全,初检验收结论为合格。
下一步,拟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申请对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驾驶理论考场、贵港市港南区鹏达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场、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驾驶理论考场、贵港市覃塘区顺达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场、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场总共5家考场进行符合性验收。如有公安民警辅警及子女、配偶违规开办、参与或者以参股、投资等形式变相参与该机构经营,可向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6月27日
图文:车管所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傅 瑜
审核:刘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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