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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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工作目标,全力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以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实现大发展,助推基层治理能力实现大跨越,促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实现更大提升,“宜春法院”微信公众号特开设“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专栏,通过分享全市人民法庭的“小”故事、“小”案件,展现人民法庭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新作为、新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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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法院芳溪人民法庭地处中国共产党早期无产阶级革命家、黄埔军校原政治部主任、宜春市第一个共产党员熊雄的故乡芳溪镇。辖区面积482平方公里,人口约5万人,下辖芳溪镇、黄岗镇、车上林场、石花尖垦殖场四个镇(场)。近年来,芳溪法庭坚持党建引领,传承熊雄“军事与政治打成一片,理论与实际打成一片”教育理念的红色文化价值内核,构建“政治与业务打成一片,政治与法治打成一片”新格局,全面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以“熊雄文化”涵养法治建设,推行“门诊、会诊、出诊、复诊”“四诊”工作法,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全方位赋能乡村振兴,连续多年被辖区乡镇党委政府评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单位,庭长钟宜华获评2023年度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先进个人。

轮驻“门诊” 解决百姓“烦心事”

01

为更好地传承红色司法基因,芳溪法庭从辖区烈士遗属、革命先辈后代、红色村落中有威望的“五老”人员中,选聘7名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群众担任红色调解员,并设立红色调解室。红色调解员轮驻红色调解室开展“门诊”,采取“背对背”沟通、“面对面”交谈调解等方式参与纠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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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愿意继续和你做生意,啤酒质量有问题,货款就应该还给人家。”红色调解员熊国如在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过程中说道。李某从陈某处购买桶装鲜啤酒,支付货款1.1万元和运费,李某收到货物后发现为不合格产品,遂要求陈某退回款项,陈某则希望双方继续发生业务,欲用啤酒冲抵应退货款,双方一直僵持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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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流转至红色调解员熊国如处,熊国如和陈某都是下屋村人,交流起来很顺畅。调解过程中,熊国如认真倾听双方诉求,从老百姓的朴素认知出发,向当事人讲述常情常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陈某分期返还啤酒款,李某自行承担运费,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这些红色调解员群众基础好、处事有方法、村情又熟悉,对于化解村民之间的纠纷有自己的一套方法。”芳溪镇党委副书记邱海龙如是说。今年5月份以来,红色调解员轮驻“门诊”成功调处8起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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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会诊” 绘就和谐“枫景线”

02

芳溪法庭立足辖区丰富的红色资源,打造红色诉讼服务站、法官工作站,由红色法庭法官入驻,联合辖区党委部门及红色调解员“会诊”,开展纠纷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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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法庭、司法所和派出所联合调解这起相邻纠纷,才避免了邻里矛盾激化,多年的问题终于解决了。”村主任黄某感叹道。熊某和卢某是邻居,因围墙界限不明引发争执,问题悬而不决。

芳溪法庭通过联动“会诊”,邀请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红色调解员等一起参与调解,现场勘验,讲解农村建房的政策和法规,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以和为贵,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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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溪法庭不断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的双向互动,以红色诉讼服务站、法官工作站及网格法庭为依托,与21个村(社区)建立微信综治群,搭建起信息共享、双向互动的便民服务平台。依托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一庭三所”力量,定期开展联络会商及矛盾纠纷预警预测分析,联动调解疑难复杂纠纷。2023年至今,共召开联席会议10次,化解疑难复杂纠纷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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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出诊” 延伸为民“触角面”

03

“公司近期生意不好,资金紧张,时间能不能再宽限一些……”原、被告签订了工地材料购销合同,工程完工后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尚欠原告10万余元合同尾款未给付,以公司生意不景气为由拖延付款,原告遂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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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原告为黄岗镇居民,被告公司所在地离黄岗镇较近,为减轻双方诉累,芳溪法庭法官决定在黄岗镇网格法庭现场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与被告公司释法明理,告知被告不履行合同尾款给付义务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并向其给出实质性建议;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出发,建议原告充分考虑被告的现实困难,灵活调整还款方式。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在当天即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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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溪法庭立足公正与效率,打造“家门口”解纷阵地,主动“出诊”,以贴近群众的方式巧妙化解在基层的矛盾纠纷。2023年以来,巡回办案20余件,上门化解矛盾纠纷近20起,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集市等活动40余次,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法庭开放日”3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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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复诊” 暖心解民“后顾忧”

04

芳溪法庭对判决及调解的案件建立“一案一档”,定期对已化解归档的矛盾纠纷开展回访,确保矛盾纠纷化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不是法庭为我们做主,11万元租赁费就会打水漂,真是很感谢你们。”前不久,罗某等三人将一面锦旗送至芳溪法庭。罗某等三人用自卸车帮铁路建设工地装运砂石,租赁期满后,铁路公司以需通过第三方公司账户才能付款为由,拖欠租赁费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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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通过线上远程视频组织三方进行调解,为三方提供付款的有效办法,促成三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结案生效后,芳溪法庭主动跟进付款进度,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最终推动铁路公司把所欠的租赁费全部履行到位,实质性解决了三方纠纷,这才有了送锦旗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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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芳溪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涵养红色品格,传承红色基因,以诉源治理工作为抓手,在守正中创新,在坚持中发展,在实效中显初心,做深做实诉源治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以实际行动绘就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辖区好“枫”景,解锁“枫桥式人民法庭”红色新密码。

来源:宜丰法院、市中院立案一庭

审核:欧阳容言

编审:杨柳青青

监制:陈明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