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海某连锁餐厅内,一女子携带爱犬同桌而坐,并共用一套餐具。该事件引发关注后,尽管餐厅方面回应已将此套餐具作丢弃处理,但舆论尚未平息(据6月26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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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件引发关注,原因之一在于,人们的权利观念深入人心,更注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顾客选择在餐厅用餐,最在意的无外乎是食品安全。而伴侣宠物“走进餐厅”,无论距离多“遥远”,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下,与其他顾客使用同款“餐具”,仍难免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甚至违反了地方制定的养犬管理规定、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

与此同时,不少人外出就餐,精心选择餐厅,往往注重就餐体验。对于少有与伴侣宠物相处体验的人来说,即便伴侣宠物再可爱,他们也可能很难做到毫无心理负担地享受一顿美食。因此,其外出就餐的消费体验,可能因此“打折扣”。

类似的事件,并非首次发生,不免引发人们的思考。其实,如果在法律允许的场所,携带伴侣宠物,是个人权利话语下的自由选择。但对于正当的个人权利,应有一定的边界限制。那么,在公共空间中,我们的权利边界在哪里?

事实上,公共空间并不排斥私人领域。除了餐厅,在高铁、飞机等公共空间内,消费者往往在让渡一部分私权的同时,依然有权利享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小空间”。然而,一些令人不悦的新闻,却不时见诸报端:在某航班上,有旅客将仓鼠带上飞机,在仓鼠跑丢后,全体旅客只好下机等待,最终导致航班延误;在高铁上,有人使用音源外放功能观看小视频,导致周围乘客频频投诉……一段时间以来,这些“过于随性”的行为,饱受诟病。

需要指出的是,公共空间中的个人行为规范,往往并不是刚性的。这些在公共空间内发生的冲突,难以一劳永逸地划定一个确定的行为边界。虽然如此,法律对此也有所观照。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这也意味着,一个人行使权利,当有其特定边界,至少应以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为界限。界限之内,可充分享受个人权利;界限之外,则应遵守公共规则、公序良俗。

那么,公共空间中,如何在公共秩序与让渡私权之间找到平衡?我国有关部门的创新探索为此“打了样”。比如,铁路部门自2020年12月起,在京沪、成渝高铁试点“静音车厢”服务,并逐步扩展至京广、郑渝、京哈等高铁。今年6月20日起,铁路部门提供“静音车厢”服务的动车组列车新增20列,拓展至92列动车组列车。如果购买“静音车厢”车票,需遵守“静音”约定,在车厢内保持安静,在使用各类电子设备时,须佩戴耳机或关闭音源外放功能。“静音车厢”深受旅客欢迎,体现了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逐渐深入人心。

在公共空间中,谈及个人权利边界,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关注:如若两个合理合法的权利发生冲突,如何解决?比如,在高铁上吃泡面,属于公民的个人权利,并不侵犯公共利益。如果有人感到这种行为让自己不适,应该理性地沟通,而非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横加指责。也就是说,对于公共空间中个人权利的行使,既不能肆无忌惮,也不能过度限缩,合理划定权利边界,更有利于向善治的状态迈进一步。

“你可以唱歌,但不能在午夜破坏我的美梦。”随着信息网络的高速发展,公共空间的范围不断扩大,探求公共空间的个人权利边界,仍是一个值得我们不断探索思考的问题。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史兆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