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点关注

盐城市阜宁县住房和从城乡建设局撤回某项目的竣工验收函

内容是:

有关我局于2021年9月13日向贵单位出具的明伟集团开发的鸿儒明邸31#、32#、33#、35#、36#、38#、39#、40#等8幢楼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函。现经调查,我局发现上述8幢楼相关附属配套、地下工程、消防等工作量未完成,存在安全隐患,不具备竣工交付和办理首次登记条件。据此,我局决定撤回向贵局出具的上述8幢楼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函。

编后语

不少人认为:这叫什么事?住建局在验收之前在干嘛?为啥不实地调查就验收合格?

但小编觉得,这至少算个进步吧?以后发现不合理的地方至少有处可诉,开发商也不要以为拿到竣工验收证了,就真的安全了,事实就是事实,如果不合格, 完全可以撤回的!只是老百姓又多等了一个周期,咱就寻思着:这种大事,相关部门能仔细再仔细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本平台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

通通都 “爆料” 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