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是李某,我愿意主动履行欠付的款项,希望能撤销我的悬赏公告”,近日,一名被执行人在看到自己的悬赏公告后,第一时间联系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案情回顾】

袁某与李某的合伙协议纠纷一案,2023年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支付袁某 31200元。但此后李某未按判决书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

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调查,被执行人李某长期在外居住,下落不明,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2024年6月,根据申请执行人袁某的申请,玉屏法院将被执行人李某纳入悬赏执行名单,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公告,鼓励群众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督促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执行结果】

公告发出后,被执行人李某迫于外界带来的压力,主动联系案件承办法官,表示自己愿意主动履行义务,但其人在外地不方便返回家乡,由其家属代为处理,并请求在法院的主持下,与申请执行人就还款事项进行协商。最终,在执行干警沟通下,申请执行人袁某自愿放弃了部分款项,随即李某家属现场支付了案款,案件得以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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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玉屏法院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悬赏公告,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有效彰显了法院执行威慑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玉屏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力争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及时兑现成“真金白银”。

(玉屏法院张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