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徐朝

“这笔劳务费都要了十多年了,我们一次次要,一次次空手而归,还以为再也要不到了。感谢检察官,帮我们讨回了这笔血汗钱。”6月28日,共收到7万余元劳务费的农民工王某、董某、罗某,激动地给湖北省麻城市检察院检察官打电话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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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2013年,包工头徐某雇佣王某、董某、罗某一起做工,工程结束后,因徐某无钱支付劳务费,双方约定2015年底前,徐某付清三人全部劳务费7.14万元。约定到期后,徐某未按期支付劳务费,多次催讨无果,王某三人将徐某诉至麻城市法院。2018年4月,法院判决徐某支付所欠全部劳务费及相应利息。由于徐某仍未履行,王某三人于2019年1月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因徐某长期在外且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程序。

2024年2月,法院对本案恢复执行。法院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徐某自2018年接到判决后,一直在外务工,不但有持续稳定的收入,还通过第三人账户收款,刻意逃避法院执行,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遂将此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同年4月25日,公安机关对徐某提请逮捕,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进一步了解到王某等三人均系农民工,家庭条件一般,因徐某的“赖账”导致生活捉襟见肘。检察机关于4月30日对徐某批准逮捕,并列出继续补充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加大力度督促徐某还款。承办检察官考虑到王某三人的劳务费尚未得偿,持续跟进此案,并多次与公安机关一起对徐某进行释法说理,6月4日,徐某在家属的协助下,将劳务费及利息交付法院执行局,检察官立即联系执行法官将款项发放给王某等三人。

同年6月17日,麻城市检察院对徐某以拒不执行判决罪提起公诉。考虑到徐某认罪认罚且已归还欠款,承办检察官提出从轻处理的建议。6月20日,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对于农民工来说,工资意味着生活保障,甚至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我们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以积极的检察履职助力农民工拿回拖欠劳务报酬是分内之事,也是应尽之责。”承办本案的麻城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正辉说道。

该案是麻城市检察院通过履职保护农民工权益的一个缩影。李正辉表示,该院将依托“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畅通讨薪农民工的维权渠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联合多部门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