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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完成加梯建设后,未出资的业主想申请补交费用使用,却遭到了已出资业主们的拒绝。近日,曲阳路街道城运中心接到了一通寻求帮助的12345市民热线,通过“三所联动”机制,工作人员妥善化解了业主间的矛盾。

城运中心工作人员在先行联系中获悉,该市民在购买曲阳某处房屋的交易过程中,该楼栋正开展加装电梯工作,当时其未参与电梯出资。现电梯加装已完成,其考虑到父母年迈,想要使用电梯,但遭到前期已支付电梯款的业主们的一致反对,因而产生矛盾。

经属地居委了解,老业主们的反对,主要源于电梯加装三人小组多次对其询问,其均未作出明确答复,给征询工作和费用方案的制定带来了一定的困扰。故而,老业主们心里也憋屈。

考虑到今后此类情况会逐步显现,为推动从“解决一件事”向“解决一类事”转变,努力实现“做一事成一规”,城运中心立即发起“约请制”,引入“三所联动”,多措并举,搭建平台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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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区坚持党建引领,以居民自治为主体,牵头组织多场座谈会,多次召集双方共同协商沟通。调解员“以案释法”,对楼栋居民每家每户逐一解释普法,疏导业主心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既不会因个别业主持反对态度而停止该项民生工程的推进,也不应无理由地拒绝后申请加入的业主,否则都将违背旧楼加装电梯的初衷。

“三所联动”坚持依法依规,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明确,原来反对加装电梯,或者未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之后因为生活需要而需使用加装电梯的,在合理分担加装和维护费用的情况下,权利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司法所、律所、派出所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及外省市相关判例,深入浅出地从法律角度给出专业建议。

经初次协调,老业主们同意诉求人获得电梯使用权,但就费用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故在进一步排摸沟通相邻楼层业主的前期出资比例及房屋交易价格,综合研判后再次发起“三所联动”商讨费用价格。

经反复磋商协调,双方最终就金额达成一致,即在建设电梯时的实际支出费用的基础上增加一定金额作为溢价补偿。至此,市民诉求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为妥善化解加装电梯工作中不断涌现的法律问题,曲阳路街道将充分发挥“三所联动”工作机制的有效作用,邀请擅长处理电梯加装纠纷的律师加入,组建“电梯加装律师智库”,目前已有10家律所、15名律师加入。

同时,结合此次工作经验,探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指导居民区完善相关自治公约,助力做好老房加装电梯的“后半篇文章”。

记者:何娉

编辑:何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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