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的某所监狱之中,走出来一个孤零零的妇女,此人叫燕志云,那天是她刑满释放的日子。

她出狱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并不是回家,而是来到一片坟地,走到一处墓前,挖开坟墓,取出里面的骨灰盒,将其摔在脚下狠狠踩踏之后,还将骨灰洒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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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看似与她有深仇大恨的墓主人,其实是她的亲生女儿苏丽,之所以将其“挫骨扬灰”,是因为燕志云觉得,导致她遭受七年牢狱之灾的人就是苏丽,那么这母女二人之间存在哪些不为人知的爱恨纠葛呢?

一、意外出生,厄运开始

这次发生的损坏坟墓事件,最早可以追溯到1991的另一起恶性案件,青海当地报纸也曾刊登过这次灭绝人性的虐待事件,其始作俑者就是燕志云,情节之残酷令人发指。

根据当时的记录,身为人母的燕志云竟然将三岁女儿的嘴连缝四针。而导致一个母亲对自己亲生女儿下如此狠手的原因,竟然只是因为女儿苏丽偷吃鸡饲料被她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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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心智正常的人究竟为什么会去吃鸡饲料呢?作为母亲又为何在意这一点小事而如此虐待自己的女儿呢?这一切的悲剧都源于这个拥有变态观念的家庭。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燕志云和丈夫结婚,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工作稳定,没过多久,燕志云就生下了一个儿子小超。

在这种背景下的男孩子就是父母手中的宝,夫妻二人对小超十分宠爱,但就在一年之后,燕志云的再次怀孕打破了这个家庭的平静。

当时我国正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的国策,一旦超生就需要支付额外的罚款,所以燕志云和丈夫十分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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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为对男孩子的偏爱,他们抱着赌徒一般的心态生下了第二个孩子,结果是一个女孩,取名苏丽,此时降临人间的苏丽还不知道自己今后将要面临的悲惨命运。

在旁人看来,燕志云的家庭是儿女双全,龙凤兼得,幸福美满,但燕志云却不这么认为。

她认为女儿苏丽就是自己喜得一子之后的报应,尤其是在后来因为超生,燕志云一家不但被罚款,还因此丢了工作。

二、恶劣行径

燕志云从那时起对这个女儿充满憎恨,认为苏丽是丧门星,灭绝人性的是,燕志云的这些仇恨全都报复在了只有两岁多的苏丽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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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苏丽年龄太小,大小便等身体机能还不完全受自己的控制,这一点有带儿经验的燕志云应当十分清楚,但她对于苏丽却完全是另外一种态度。

每当苏丽不小心尿裤子时,燕志云没有像对儿子小超那样殷勤地更换尿布,而是对苏丽一顿拳打脚踢,苏丽的噩梦生涯从这时就开始了。

更加可怕的是,丈夫在知道这件事情之后竟然放任燕志云这种行为,他也认为现在巨大的工作压力是苏丽造成的。

就这样,一个家庭中呈现出天堂与地狱这两种极大的反差,儿子小超被捧在手心里,丰衣足食,有求必应,而可怜的苏丽只能蜷缩在角落之中,每天面对母亲的拳脚相加,过着食不果腹的苦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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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的变态和虐待对苏丽造成了严重的身体和心理创伤,让她变得十分敏感胆小,有时不经意的一声怒吼都会让苏丽产生极大的应激反应,出现大小便失禁或浑身颤抖不止等情况,而引来的,又将是一顿残酷的毒打。

除去身体上的虐待之外,燕志云对苏丽每天的进食也有严格限制,她几乎每天都处在饥寒交迫之中,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时常遭受来自母亲的虐待,而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苏丽才选择偷吃鸡饲料。

要知道,年仅三岁的苏丽在这时候完全没有能力分辨什么一种东西能不能吃,这种行为是在极端饥饿的情况下才会产生的极端反应。

她是看见鸡在吃这些东西,所以潜意识中想到用这些东西填饱肚子,但依然被燕志云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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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对苏丽偷吃鸡饲料的行为十分生气,她对这个年仅不到三岁的女儿动了手,还拿起针线,将苏丽的嘴缝起来,与此同时嘴里还不断怒斥和谩骂着。

燕志云这种疯狂的行径被恰巧路过的邻居看见,因不忍见到苏丽被如此伤害,曾试图进行过劝解,却遭到了燕志云的疯狂抨击和辱骂,怒斥对方多管闲事。

三、惩罚与报复

再后来,燕志云虐待苏丽的事情被更多人知道,此时的她沦为邻里之间指责的对象,因此她的内心更加愤懑与不满,通过各种形式的变态虐待发泄在苏丽身上,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在此后的无数日夜里承受着恐惧和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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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她五岁的时候,苏丽残缺伤痛的躯体再也招架不住燕志云恶劣的行径,开始出现感染,呕吐和内出血等情况,而造成这一切恶果的燕志云却完全视而不见。

一周之后,伴随着身上不断传来的疼痛和饥饿带来的疲倦,苏丽那颗脆弱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呼吸也随之停止。

自始至终在一旁观望的燕志云,也难逃法律的制裁,法医的检验结果让现场无数人落泪,这个年仅五岁的女孩,身上几乎没有完好的地方。

冻伤,烧伤,烫伤,殴打留下的淤青,针线造成的穿刺伤,感染造成溃烂等等,都在向众人诉说着她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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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警方在进行现场调查时,还在燕志云家中角落发现了一个不起眼的小毯子,上面还有未完全凝固的血迹,这是一年四季中苏丽唯一能够拿来御寒取暖的东西。

最终法院对燕志云的行为作出判决,她将面临七年的牢狱之灾,对这个恶魔的审判或许是对苏丽的最后一丝安慰。

然而经过七年的劳动改造,燕志云的态度和性格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反而是对苏丽的憎恨在一直增加,她认为自己今天的结果都是由苏丽造成的。

所以出狱当天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报复,她装出一副改过自新的模样,打听到了苏丽的墓地所在,随后用挖坟和破坏骨灰的方式来发泄自己内心变态的报复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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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做完这一切之后,燕志云竟然带着儿子远赴他乡,无视良心的谴责重新开始生活。

从案件看,燕志云对五岁女儿的行为几乎满足所有的残忍手段,并且属于虐待罪中情节非常恶劣的一种。

根据法律,虐待具有看护义务的未成年人的将从重判罚,燕志云将面临最多七年的有期徒刑。而案件中燕志云放任苏丽死亡,则满足故意杀人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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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案件中看,苏丽在最后的一段时间里,因为长时间的疲劳和饥饿,身体状况十分糟糕,燕志云在明知这种情况的前提下,依然多次对其进行殴打,后来连续不断地出血,呕吐,腹泻等现象,已经是死亡的预兆。

这些情况发生的时候,燕志云都在场,但也只是站在一旁放任结果发生,从其行为上将,长达几年的变态虐待一定会造成一个五岁女孩的最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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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明知这个结果却放任其出现,而因为其内心不想因为其死亡而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满足间接故意。

根据燕志云的恶劣情形,可能因为数罪并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