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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根河市2024年中央第二批、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一、项目资金来源、额度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呼民委发[2024]13号),资金24万元。

《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呼民委发[2024]14号),资金26万元。

二、分配结果及项目概况

经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分配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实施1个项目,资金为24万元;根河市森工街道办事处实施1个项目,资金为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民族刀具加工项目

1.项目实施单位: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吴丹

3.项目实施地点: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

4.项目计划投资:24万元。

5.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7月—2024年11月

6.建设内容:购置相关民族刀具加工设备、刀具加工原材料,打造特色民族刀具品牌,拓宽经营渠道,带动乡民增收致富。

7.绩效目标:为当地各族群众提供民族特色刀具产业,以此为突破口,不断提高当地各族群众积极性,大力整合、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把传统文化更好转化为经济效益,让更多群众分享乡村振兴红利、广开致富门路。

(二)根河市森工街道办事处红旗社区达斡尔族村特色民宿项目
1.项目实施单位:根河市森工街道办事处

2.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赵云峰

3.项目实施地点:根河市森工街道办事处红旗社区达斡尔族村森工生态园区

4.项目计划投资:26万元。

5.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4月—2024年11月

6.建设内容:建设3座简易特色民宿及附属配套设施,每座特色民宿20平方米。
7.绩效目标:带动当地各族群众增收致富,同时增加当地旅游收入,促进当地餐饮、住宿、商贸流通等服务行业的发展。

三、公示期限

自公告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期间若有异议,请到根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470——522298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根河市党政大楼民族事务委员会503室

邮编:022350

电子邮箱:ghsmzj@163.com

根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