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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的学术训练与学者培养

一个优秀学者的造就必须经过系统地、严格地学术训练(当然个别有特殊天分者可能可以自学成才,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这个训练过程可以影响到一个学者一生的研究道路,如果以建房来作比喻,那么学术训练即是“打地基”的过程。如果地基不牢,房子焉能坚固?

观之目前中国学术界所出现的问题,在相当程度上恐怕是在“地基”上即学生培养的方法上出了问题。

比如,增加阅读量就是学术训练的重要内容。在美国文科本科学生阅读和写作一般都较中国为重,以我现所在的得克萨斯A&M大学历史系所授中国近代史课为例,除一本教科书外,另亦有5-6本必读书,除期末闭卷考试外,学生还必须完成书评和研究论文各一篇。

在美国大学中对研究生的要求则更为严格。获得人文社会科学的博士学位者,在撰写博士论文前必须经过非常系统的训练,大量的阅读和思考是主要目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博士学位平均大概需6年左右,有些专业则更长,如东亚史(包括中国史)一般7-8年,读10年者也并不鲜见,因为其对外语的要求较严,收集和处理资料也需较长时间。

攻读人文社会科学的博士生除自己的专业之外,还必须修其他方向甚至其他专业的课程。这里应该强调的是,美国大学博士培养十分注重修相当数量的正规课程。这里所谓“正规课程”,即有定期上课时间、定量的阅读、必须完成的写作以及最后的课程的打分。这些课程大多数都是跟专业导师以外的教授修的,一般来讲,本专业的课不会超过总量的三分之一。

如我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研究方向是东亚史,除中国史和日本史外,另随本系教授修美国社会史和文化史,还在政治学系修比较政治(指导教授是日本和德国比较研究专家),在人类学系修社会人类学。每个方向都跟一个指导教授进行一年的学习,除大量阅读外,还参加讨论课,写书评和研究论文除此之外,系里还鼓励参加跨学科的研究和学习。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有一个很有名的“权力、文化及历史研究所”(Instituteof Power,culture&History),集政治学、文化学、人类学和历史学为一体,定期邀请学术“大腕”来校作专题报告,我曾参加其专题讲座一年之久,并得其资助回中国作研究在全部课程结束后,每个教授还会给一个大约有30~40本专著的书目,要求在此基础上准备综合考试,包括口试和笔试在综合考试通过后,方可进入博士论文写作阶段,此一阶段的研究生美国简称ABD。在经过几年苦读后,一个优秀的ABD对本领域的学术发展可以说是烂熟于胸,具备了进行创造性学术研究的基本素质。

我在读博期间,除系里要求入学后第二年春季在系上的学术会上宣读一篇与自己专业有关的研究论文外,对研究并无更多规定,亦无发表要求。

我感到获益最多的并非是写研究论文,而是年复一年的大量阅读,讨论课中无休止的辩论,以及为课程所写的大量书评,这些都是训练“批判性思维”(critical thinking)十分重要和有效的方法。

有学者指出中国大学中不少博士生尚写不出一篇像样的书评,这实际上说明他们的“批判性思维”并没有被培养或启动,而没有批判性思维的学者在学术上不可能有大的建树。

美国的大学,包括第一流大学,据我所知对人文社会科学博士学位都无发表论文要求。博士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无疑对寻找教职有帮助,但从来没有成为一种硬性规定。中国文科博士本来就读时间就比美国短的多,加之发表论文的规定,在我看来实际上不但没有提高博士的质量,其结果是适得其反。这种办法其实是舍本逐末,在博士生应该“吸收”的时期,迫使他们“付出”、由于学习期间缺乏积累,这些博士毕业后当然缺乏创造性研究的潜力。

强调个体的著述“习惯”

除中西学术环境的差异外,我认为,中国目前学术界的某些“习惯性”操作对学术发展亦有不利影响。不少学者指出中国学者缺乏独创性,简单复述和描述的“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占相当大的比例。

我发现,中国学术研究实际操作中,包括著述的出版和研究经费的分配等(这里主要是指受国家资金资助的项目),经常是鼓励集体而忽视个体,这对学术独创是不利的。而在西方却恰恰与此相反。

在美国,人文科学学术专著几乎都以个人为主,两人合著的也占极小比例。人文社会科学的写作与科学研究具有不同的规律,应尽可能地鼓励独立思考和独立写作。其实古今中外的例子都已证明,真正在学术上站得住脚和经受得住时间考验的经典名著,几乎都是个人的作品,而非所谓集体成果。

当然美国也有众多学者合作的项目,但其最终成果均以个体形式为主,其署名形式与中国明显不同。在西方的这类集体著作中,尽管书的封面上标明编者,但目录上每一章(实际上即一篇完整的论文,西方称bookchapter)都标有作者姓名,也就是说那一章作者享有独立的署名权,这种形式我们可以从已在中国翻译出版的费正清等主编的《剑桥中国史》看到。

在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集体著述十分普遍,即由一个主编主持,下面若干人承担具体写作,出版时或在扉页,或在前言,或在后记中,提到某某撰写某章。这种习惯在某种程度上剥夺了作者的著作权或署名权。例如,李四主编一本题为《论学术规范》的著作,张三撰写了其中《学术规范之定义》一章。若按西方的署名法,该章在目录中应写明是张三所著,当王五在其论文或著作中引用该书这一章的内容或观点时,在注释中将应该是:张三:《学术规范之定义》,见李四编:《论学术规范》,某某出版社,某年版,第某页。如果按中国通行的署名形式,王五只好将注释写为:李四主编:《论学术规范》,某某出版社,某年版,第某页。由此可见,张三的学术成果的署名权,就这样无形中被抹杀了。

在一个集体项目中,如果章节作者无独立署名,可能造成大多数参加者没有视其为自己的学术成果,实际上主要精力仍然在自己个人的其他研究上,而对所谓“集体项目”敷衍了事。这些项目虽然有大量资金为后盾(而且经常是以国家、省级或部级等名目出现),有许多人参加,但从成果来看,在学术水平上并无优势,除普遍存在的大而杂的毛病外,由于多人撰写,常常会出现体例不一、前后重复、文笔各异的情况,甚至粗制滥造、草率成篇、引文不确等问题也并不鲜见。而且这种集体项目也容易出现抄袭现象,当事情暴露后,作为“集体成果”,只好由全体参加者、特别是主编承担责任。如果按西方惯行的署名法,这种恶果只能由撰写者自己承担。而独立研究,则可在相当程度上避免这些弊病。

在提到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集体著述问题时,我还想指出中国目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的资助办法应该改进。

据我所知,国家在审批一些较大项目时,如五年规划重点项目,强调“集体作战”,即所谓梯队结合,以有名气有实力的学者领头,由若干甚至上十成员组成的研究班子,获得资助的项目可得到几万以及超过十万乃至几十万的研究基金。我们不能说这种办法没有产生好作品,但不容忽视的是相当大一部分这样的资金实际上被浪费了。在资金的使用上,由于是“大锅饭”,这些资金经常开销在与本项目研究无关的地方。因此我认为,为了使有限的资金得到最好的利用,国家应该主要鼓励以个人项目为主的基金申请和审批。如果国家以十万元资助一个集体的大项目,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远远不如用这笔资金去资助五个两万元的个人项目,可能更不如去资助十个一万元的个人项目。对一个集体的大项目,一万元可能被轻而易举地挥霍,但对一个踏踏实实的学者特别是初出茅庐的年轻学者来说,却可能是对其研究和写作的一个极大支持。因此,现行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的资助方法,据我的观察(但愿我的观察是不确切的),实际上是以最大的投人换取最小的产出。

在谈到中国现存的著述“习惯”时,还不能不提到一种经常为抄袭提供保护伞的写作形式,称为“编著”,这可以说是缺乏学术规范而产生的“怪胎”。有些学者把各种资料拼凑在一起,或把外文书稍加改动,便可堂而煌之地称“编著”,实际上是一种更巧妙的抄袭。在西方,要么是编者(editor),要么是作者(author),从无编著之说,任何形式的改编而不一一注明原作,无论是学术专著还是通俗读物,在西方将都被视为抄袭:所谓“编者”,便是把别人所写东西或资料编辑出版者,即使该编者在书的前后写有前言后记,即使在每篇资料前写有题记,甚至书中有若干篇文章都是他自己写的,其编辑的性质并没有改变。他是前言和后记以及那几篇文章的作者,然对整本书而言,他仍然是编者。如施坚雅编的由斯坦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晚期中华帝国城市》(“必记本”注:The C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尽管中间若干重头文章是由他写,对整本书来说,他仍然只是编者而非作者。

在中国的学术出版物中,我们还常常发现同一作者的同一(或相似)论文出现在不同杂志或集子中,在其专著中又发现同样的面孔,这也是学术资源的一种浪费。这种弊病的存在除作者的功利动机外,也与中国论文发表没有合同的约束有关在美国,学术杂志在收到稿件后,在通知作者稿件收到的同时,特别指出如果该文部分或全部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作者有责任向杂志申明。有的杂志在把论文寄出评审前,还要求作者签署一项声明,确认该文的部分或全部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

文章发表前,即使是仅一页的书评,作者和杂志都要签署合同,以法律的形式保证各方权益,特别是版权。另外,中国学者普遍先将成果以论文形式发表,然后汇集成书美国学者在书出版前也会发表若干论文,但他们都有意把许多精华部分不先发表,因为美国各学术出版社对于那些相当大一部分内容已经以论文的形式发表过的书稿,兴趣索然。这样,专著基本保证了体现最新的学术成果。

在中国,重“量”不重“质”也是一种为害极大的著述“习惯”。据报道,“有的中青年人动不动就号称出了三四十种书、发了二三百篇甚至三四百篇论文”,而这些“靠盗取剽窃来的、或者是毫无建树的所谓学术论文、专著,实际上却差不多都是学术垃圾。”(《中国青年报》2001年7月18日)虽然这可能只是很个别的现象,但也的确是学者以“量”取胜的反映。

实际上从各方面的报道看,这种重“量”不重“质”的趋向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一些政策的鼓励的,如《中华读书报》便有文章对高等院校中职称评定的所谓“量化”问题提出过质疑。而在美国那样的学术规范约束下,很难投机取巧,必须真正扎实地“坐冷板凳”。

据我的观察和经验,在美国的中国史研究领域,一年能完成一篇学术论文,6~7年能完成一本专著,已是相当令人钦佩的成绩了。在这个领域,那些“学术权威”(leadings cholars),十几二十年写一本书并不在少数。如哈佛大学教授孔飞力(Philip Kuhn)在1970年出版其《晚期中华帝国的叛乱及其敌人》(Rebellion and Its Enemies in Late Imperial China),1990年才出版了其第二本专著《叫魂》(Soulstealers),其间他发表的论文数量也不多,但却是在学术界影响巨大。又如我在约翰霍普金斯攻博时的恩师罗威廉(William Rowe),在1989年出版其经典性的第二本《汉口》(Hankow)后,2001年他另一本问鼎之作《救世》(Saving the World)才问世,十余年的心血甘苦,只有他自己最能体会。因此,在中国目前的学术风气下,重提过去“一本书主义”的老话,倒是十分必要的。

总之,要提高中国学术研究的总体水平,我们必须认真反思目前的学术环境和现存的著述“习惯”,逐步形成有助学术发展的学术环境,以及一种规范、踏实、认真和尊重独创的学术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