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依法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一、案号:(2024)川1622执1379号
二、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张晓军,男,1971年7月22日出生,汉族,住成都市金牛区华丰路260号32栋1楼4号,公民身份号码512930197107225893。
未履行金额:7391225元及利息。
三、悬赏事由:
武胜县人民法院(2024)川1622民初1016号民事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晓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四川世纪安泰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张晓军的财产线索。
四、悬赏条件及金额:
1、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的,本院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其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依据有关人员提供的线索实际执行到位后,本案申请执行人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3%支付举报人悬赏金;2、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先举报的为准;3、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自行分配。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
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者代理人已经提供的,或者被执行人自己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六、悬赏期限:2024年6月27日起至本案全部履行完毕止。
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本院将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26-6228706、6262062
特此公告
武胜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来源 | 武胜县人民法院
编辑 | 赵倩
审核 | 杨斯宇
监制 | 尹才伟
版权所有©武胜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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