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得因时而异,因人而异。
首先清朝地方制度的崩溃应该是在太平天国运动之时。由于太平天国运动爆发时,清廷的八旗兵、绿营兵等都已不堪重用,所以为了应对各地频繁的动乱,清廷无奈只得让各省督抚自行训练乡勇,组建军队来抵抗太平天国起义军。随后,随着战事的吃紧,清廷为了让各地方也够击溃叛军,又相继将人事权、军权、财政权等下放到地方督抚中,而其中尤以总督的权力最盛。
如曾国藩、李鸿章等总督,清廷不仅允许其直接提拔各将领为所在辖区的巡抚、提督等职,甚至还将军权、财政权相继下发给他们,允其自行征税,用于招兵买马,因此自太平天国之后,地方总督的权力就日渐强盛,此后地方巡抚多有总督推荐。
因此,清朝同治之后,巡抚的权势显然就没有总督大。这个时候巡抚显然斗不过总督。
不过在清朝地方制度没崩溃前,其实总督与巡抚实际上谁也奈何不了谁。首先,总督虽多会加官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一职,高升至从一品,但巡抚也多会加官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高升至正二品。所以实际上在地方,两江总督虽辖江西、安徽、江苏三省,而江苏巡抚虽只辖江苏,但两者的权力在江苏一省是相差无几的。
江苏巡抚会加官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所以他能节制江苏一省的军政事务,可以节制江苏提督,也可监察江苏一省所有官吏。而两江总督在江苏的权力亦是如此。
同时如《清史稿.职官志》载:“其三年大比充监临官,武科充主试官,督、抚同”,就是清朝在江苏的科举考试,文科总督、巡抚皆为监察官,武科皆为主考官。也就是他们的权力是等同的。
当然,在江苏一省,巡抚有项权利是总督所没有的,那就是负责每年对江苏官吏的考核,“考覈群吏”给出江苏官员的优劣评价。
此外,江苏巡抚和两江总督都拥有直接上奏皇帝的权力,他们都可以向皇帝上密折。也就是说他们两人是相互监督,相互节制的存在,江苏巡抚可以监督和节制两江总督,两江总督亦可监督和节制江苏巡抚。
其实综上所述,江苏巡抚除了品级上低于两江总督,在江苏一省中,他们的权力是相差无几的,谁也管不了谁,只有相互监督的权力。
实际上这种设定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清廷不会坐视地方督抚的做大,他不会让任何一个官员在地方上唯我独尊,总督不行,巡抚也不行,如果让任何一个地方官员做大,到头来麻烦的就只有清廷自己。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让督抚相互监督,总督不能管巡抚,巡抚也不能管总督,他们只有相互监察的权力,如果双方对对方不满意,则可向朝廷上密折,由朝廷决定。终之就是,督抚二人谁也奈何不了谁,能奈何他们的只有朝廷。
如此这般安排,清廷就可稳坐钓鱼台,地方上的治理只要总督和巡抚不狼狈为奸,清廷就能牢牢掌控住对地方的控制。但实际上总督和巡抚因在职能上的冲突,他们往往都是不对付的,而这就是清廷想看的。只要他们两不对付,再加上朝廷赋予他们的职权,本身也奈何不了谁,所以最终只能有朝廷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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