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酒驾

2024年5月24日15时54分,杀虎口中队民警在国道241线(呼北线)92公里800米查处驾驶人刘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普通正三轮车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无证、酒驾
2024年5月27日16时45分,县城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羊街玉羊东岗西200米查处驾驶人康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F****1的小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3000元的处罚。
案例三:酒驾
2024年5月27日22时09分,县城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林东街政府十字岗查处驾驶人梁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B****5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四:酒驾
2024年5月27日23时16分,县城中队民警在民福北路玉龙十字路口北100米查处驾驶人王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A****1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五:酒驾
2024年5月28日21时14分,哑别岭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羊街玉羊西岗查处驾驶人白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F****3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六:无证、酒驾
2024年5月28日15时19分,哑别岭中队民警在国道109线(京拉线)465公里500米查处驾驶人王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七:酒驾
2024年6月3日21时58分,杀虎口中队民警在玉羊街玉羊西岗查处驾驶人郝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F****3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八:无证、酒驾
2024年6月3日21时33分,杀虎口中队民警在玉羊街玉羊西岗查处驾驶人王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九:酒驾
2024年6月3日20时29分,县城中队民警在迎宾北路银河街十字路口查处驾驶人姜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F****5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十:无证、酒驾
2024年6月3日20时45分,县城中队民警在迎宾北路银河街十字路口查处驾驶人柴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十一:酒驾
2024年6月3日16时17分,县城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羊街玉羊东岗西200米查处驾驶人张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F****0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十二:酒驾
2024年6月4日13时47分,县城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林西街大西街邮政十字路口查处驾驶人谢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B****2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十三:酒驾
2024年6月6日00时00分,哑别岭中队民警在玉林西街邮政岗北100米查处驾驶人赵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F****5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十四:酒驾
2024年6月5日23时31分,哑别岭中队民警在玉林西街邮政岗查处驾驶人李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A****2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十五:酒驾
2024年6月5日20时28分,董半川中队民警在玉羊街玉羊西岗查处驾驶人李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F****2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十五:无证、酒驾、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2024年6月6日14时16分,县城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羊东岗西300米查处驾驶人杨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三轮汽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驾驶人杨某作出罚款1500元处罚。
案例十六:酒驾
2024年6月7日21时45分,县城中队民警在邮政岗南300米查处驾驶人吴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F****3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十七:酒驾
2024年6月7日22时30分,县城中队民警在邮政岗南300米查处驾驶人王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F****6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十八:无证、超过核定人数
2024年6月11日11时00分,杀虎口中队民警在国道241线(呼北线)92公里800米查获驾驶人王某无证驾驶一辆三轮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驾驶人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十九:无证、酒驾
2024年6月10日16时39分,杀虎口中队民警在左马线28公里200米查处驾驶人王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二十:酒驾
2024年6月11日21时08分,哑别岭中队民警在玉羊街玉羊西岗查处驾驶人马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F****0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十一:无证
2024年6月11日22时25分,哑别岭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羊街玉羊西岗查处驾驶人刘某无证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F****7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刘某作出罚款2000元处罚。
案例二十二:无证
2024年6月11日23时16分,哑别岭中队民警在国道109线(京拉线)465公里500米查处驾驶人任某无证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B****M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驾驶人任某作出罚款2000元处罚。
案例二十三:摩托车无证、超过核定人数、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2024年6月11日9时40分,哑别岭中队民警在玉林东街牛心三叉路口查获驾驶人黄某无证驾驶一辆普通正三轮摩托车及超过核定载客人数且未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罚款550元的处罚。
案例二十四:三轮汽车无证、超过核定人数
2024年6月13日9时23分,杀虎口中队民警在国道241线(呼北线)102公里900米查获驾驶人谢某无证驾驶一辆三轮汽车及超过核定载客人数上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二十五:酒驾
2024年6月13日00时15分,特勤中队民警在迎宾北路宝宁街十字路口查处驾驶人秦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A****9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十六:无证、酒驾
2024年6月12日21时43分,特勤中队民警在新城镇文源南路下堡村查处驾驶人杨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二十七:无证
2024年6月13日10时56分,杀虎口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林西街邮政岗查处驾驶人杨某无证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F****1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驾驶人杨某作出罚款2000元处罚。
案例二十八:酒驾
2024年6月14日17时12分,杀虎口中队民警在国道241线(呼北线)92公里800米查处驾驶人李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B****2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