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为了切实防范和化解夏季公路交通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期成都交警持续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重拳打击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成都交警五分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6月18日下午14时,陈某某驾驶川AD*****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府青路一段与建设北路一段交叉路口时,被交警五分局执勤民警挡下检查。经现场检查,他所驾驶的川AD*****的小型轿车已达到报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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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陈某某实施了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1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5月31日,成都交警五分局事故预防处理大队在办理一起重型自卸货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对车辆所属成都驿都东鑫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记录表等进行查阅中,发现企业存在伪造相关台账的情况。民警立即固定了相关证据,并对企业法人徐某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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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调查中,民警发现作为涉案重型自卸货车的具体管理公司,存在伪造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记录表等管理台账的情况。伪造相关台账不仅影响了公安机关正常办案,更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该运输公司法人徐某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5日拘留、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6月19日凌晨2时,廖某某驾驶川G6****小型轿车行驶至成华区二环路东二段与双林路交叉口时,被交警五分局执勤民警挡获。经对廖某某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其结果为71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2015年3月28日廖某某在广州市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处罚,此次行为属于二次酒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廖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5日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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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成都交警提醒: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怀侥幸,以身试法!成都交警将持续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严查严处各类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全市交通安全、有序。

(图片由成都交警五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