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了一起偷盗事件:大货车夫妻二人跑长途后车内休息,不曾想半夜油箱被撬,柴油被抽走了500升,损失高达4000元,选择报警并提供了监控,到现在一年半没有落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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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的货车司机魏师傅,经常和自己的妻子一起长途货运。

2022年11月,魏师傅接到一个订单,拉一批菜去云南省楚雄市元谋县元马镇。因为11月8号凌晨柴油要涨价,所以在11月6日出发前,魏师傅将大货车油箱给加满了,当时1升柴油的价格是8块多,500多升价值超过4000元。

2022年11月7日,魏师傅和妻子已经到达元马镇,也顺利的卸完货。因为当时疫情,需要查验24小时核酸证明,报告没有出来,再加上天色已晚,舟车劳累,魏师傅就把车停在源达路大沟社区门口的路边,夫妻二人在车内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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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凌晨凌晨4点47分,一辆白色的轿车开了过来,停在魏师傅火车旁边,然后下来一个蒙面男子,围着魏师傅车转了一圈,从车内拽下来一根白色管子,穿过绿化带,把魏师傅的油箱撬开,将管子插入油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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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师傅说,白车后排应该放的有油罐,车内还有人在配合吸油。自己的油箱装了防撬锁,这伙人应该是专业的偷油贼,轻易的撬开了油箱,前后用时大约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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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凌晨7点左右,魏师傅发现油箱被偷,当即报了警,7点40分左右,元马派出所民警就过来了,拍了油箱盖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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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师傅的大货车前后安装的有监控视频,拍下了偷油的一幕,但是窃贼戴了帽子和口罩,看不清长相,也看不清车牌号。魏师傅还把视频发给了当时办案的陈警官。

离魏师傅采油被盗大约20米位置,刚好有一个监控,偷油车从那里走的时候,被监控给抓拍了。当时民警让魏师傅去派出所,通过手机让魏师傅看过一眼监控,画面还是很清晰的,车牌号都能看清楚,但是不让拷贝。民警当时给了一个说法是,这辆偷油车是套牌车,走国道跑了。

再后来,民警又给了另一个说法,偷油车上高速走了。

接着,一直到现在2024年6月份,这起偷油案件一直没有破案,警方也未提供受案或者立案告知书。魏师傅无奈之下向媒体进行了求助。

2024年6月27日,记者联系了魏师傅,魏师傅表示,案发已过去一年半了,云南元谋县警方仍未破案。自己柴油被盗到报警,仅仅2个小时的时间,而且防控期间人流量不大,还有监控视频清晰拍摄的情况下,为何就破不了案呢?500多升直接损失4000多元,那趟跑车我赔惨了。

6月28日,记者多次联系陈警官,但是电话是空号。

随后记者联系了事发地的元马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陈警官现在没在,案件相关情况只能联系陈警官,但是无法提供陈警官个人联系电话。到时候我让陈警官联系他,陈警官会联系他的,陈警官联系报案人就可以了。

此事经由媒体的报道,也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首先,为何没有立案呢?这是一起明显的盗窃案件,当事人报了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此外,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关于盗取罪的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而显然,魏师傅的损失金额高达4000元,盗窃者触犯的是刑法,是应当可以立案的。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立案,也没有告知不立案的原因,这明显在流程上是不合理的。

其次,为何一年半多的时间没有任何进展?事发到报警仅仅2个小时左右的时间,而且有监控视频,不管是魏师傅自己的监控视频,还是街道上清晰的监控视频,都能为办案提供帮助。而且事发当时属于特殊时期,车流、人流都很少,这种情况下别说是套牌,就算是不上牌,真的就找不出来这伙人或者这辆车吗?

最后,我们总是在强调我们的网络无处不在,对于一些大的突发事件,的的确确的起到了强有力的帮助作用。但是,为何在一些案件上,总是会失灵呢?到底是网络不行,还是其它的什么不行呢?这个问题,真的值得反思。希望这件事情能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老百姓的事情关乎老百姓本身的利益,人家在车上睡觉都敢偷,这胆子未免也太大了。希望尽快找到盗窃罪,给魏师傅一个交代,给广大关注此事的网友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