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法宪的妻子叫陈绥圻,她出生于上海,但是籍贯是在浙江的余姚。吴法宪被隔离审查后,陈绥圻也于1978年这一年,送去浙江的某个国营农场劳动。

她在农场劳动的那九年时间内,每个月也发给她50元的生活费。不过,陈绥圻都不舍得用,而是攒了下来,她想着,等什么时候和丈夫子女团聚了,这笔钱就有了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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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8月下旬,吴法宪保外就医安置在山东济南生活。在走出监狱之前,陈绥圻获批可以去北京探监,这也是俩夫妻分隔多年之后的首次见面。

吴法宪出监狱后不久,陈绥圻也离开了浙江农场,不过,她并没有跟随丈夫去济南,而是先去了北京位于广安门的家。她需要在北京待上一段时间,等自己的问题得到处理后,才能去到济南和丈夫团圆。

同年的十月份,陈绥圻的处理结果出来后,她这才去到济南,和丈夫团圆了。

对她的处理结果,是按照副师级待遇离休,具体的每个月的待遇是多少钱就不清楚了,不过吴法宪当时每个月是有200元的生活补贴,加上陈绥圻的离休工资,夫妻俩晚年的生活是有保障的。

吴法宪出狱后安排在济南生活,住着两居室的房子,每月有两百元的生活补助。

1981年8月下旬,65岁的吴法宪被批保外就医,在山东济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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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是保外就医,还处于服刑期,没有工作,也没有住处。因此,为了保障他出狱后的生活,组织上给他分配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面积有40多平方米。这套房子位于济南的七里山小区,这个小区新修建不久,入住的人还不多,很安静,也适合吴法宪在监狱外面的生活。

出狱之后,按照要求,吴法宪改了名字,用“吴呈清”这个名字在外面生活。这个名字没有什么特殊含义,只是他曾经使用过的一个名字罢了。

吴呈清”这个名字,是他年少时候上私塾,先生给取的一个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