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上海某二甲医院护士张某,因贩卖管制类精神药物思诺思,被提起公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事件始末

2023年10月,林某之前在酒吧认识的朋友小玲找到他,向他询问:“你有没有听说一种叫‘思诺思’的药物?听说,如果一边打笑气一边吃药会很爽。你能不能帮我搞到手,我愿意高价购买。”

林某想到自己有个在二甲医院工作的护士朋友张某,便尝试着去问问。张某表示,自己平时饱受失眠困扰,曾找医生为自己配了药物“思诺思”,如今自己正好有吃剩下的药物,大约6粒。

“我知道这是和打笑气一样,有High感(快感)的。一开始我有点害怕,我也知道它是违禁药物,我还看见因为有人贩卖这个药被警察以贩毒抓了,但我也没有多想。”林某事后回忆,尽管明知贩卖“思诺思”是违法行为,但自己在金钱的诱惑下,还是决定低价买进,再高价倒卖给小玲。

他向小玲开出了6粒2200元的价格,另外再加100元闪送费用,小玲爽快同意。

之后,林某又找到了张某,询问是否能以100元一粒的价格成交。

一听这些本来在医院三元一粒就能买到的药,居然可以卖到一百元,张某随即答应:“没想到这个东西还能卖这么高的价钱,你放心,我自己可以不吃,也会都提供给你。这个相当于白赚的钱。”并答应可以一周给一次,一次给一盒。

两人谈妥后,林某不忘嘱托张某保密。张某因还在上班,便委托男友吴某回家拿,再叫闪送上门送至小玲处。

从女友处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吴某的第一反应不是劝其改正,而是觉得这是个赚钱的买卖。

“居然有人这么傻?碰到这么傻的有钱人‘送钱’为什么不赚?”

原本在楼下打麻将的吴某,得到消息后立刻上楼帮女友找到药物并妥善打包,又叫闪送上门将其送出。

当天小玲拿到药物后,就迫不及待地约林某和其他朋友一起“享受”,并询问林某能不能找到卖笑气的上家。

在林某的安排下,小玲顺利以1200元的价格订了2箱笑气以及3个钢瓶(吸食工具)。

为了不惹人注意,林某特地找了一家位置偏远的民宿。在民宿房间内,几人开始一起“享用”笑气,并拿出了思诺思准备吃药。

没过多久,警方根据举报线索上门,现场抓获正在吸食笑气及精神管制类药物的林某几人。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具有坦白情节,均认罪认罚,分别被判处拘役四至五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相关知识与法条

思诺思”是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的简称,其中含有的唑吡坦成分属于我国生产及使用的国家管控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用于治疗偶发性、暂时性和慢性失眠症。由于具有精神依赖性,在使用时需按照医嘱严格控制剂量,滥用可能导致成瘾,因此其生产和使用均受到严格的管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因此,贩卖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也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

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身份地位,只要触犯法律,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此事件也警示我们,在医疗行业中,必须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管和教育,确保医务人员始终坚守职业道德,维护公众利益。

最后,希望各位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知法懂法,不要以身试法。

撰文 | 梅斯医学

编辑 | Swagpp

版权说明:梅斯医学(MedSci)是国内领先的医学科研与学术服务平台,致力于医疗质量的改进,为临床实践提供智慧、精准的决策支持,让医生与患者受益。欢迎个人转发至朋友圈,谢绝媒体或机构未经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至其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