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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 言

海盗or海商?武力拼出的自由贸易之路

白银and丝绸:海上新丝路开启中国白银时代

月港出发的大航海时代丝路传奇

从保守走向开放:海洋意识萌芽

第一章 厚积而薄发:私人海上贸易发展的历史背景

第一节 繁荣的商品经济
第二节 发达的造船技术
第三节 丰富的航海经验
第四节 复杂的国际环境与诱人的世界市场

第二章 千里海防同告警:新兴海商逆反海禁

第一节 “中国叛逆居十七”:“倭寇”多冒名

第二节 海禁严则盗兴:嘉靖“倭患”

产生的原因
第三节 始变祖宗“成宪”:“倭患”是非两面看

第三章 乘风破浪,武装走私:海商集团的形成

第一节 海商兴起江浙皖,通商海外逐利还
第二节 依仗市舶助衣食,闽广居民多通番
第三节 海商海路连海权,郑氏集团控东南

第四章 贸易的“巢穴”:自由商港雏形初具

第一节 浙江商港,内外相结
第二节 福建商港,官民勾连
第三节 广东商港,中外共管
第四节 台湾商港,隔海而望

第五章 通达五洲:贸易的国家和地区

第一节 通贸日朝,一衣带水
第二节 亚洲东南,喜恶交加
第三节 偏远贸易,日渐式微
第四节 通商欧洲,殖民贸易

第六章 手工帝国的余晖:海路上的商品

第一节 出口商品,多输亚欧
第二节 进口货物,亚欧竞逐
第三节 海路贸易,小本大利

第七章 从市舶贸易到自由交易:法规应运而生

第一节 贡舶制度应时衰败
第二节 新式海关应势萌芽
第三节 郑氏管理内外有别

第八章 枪炮开路,走向世界:贸易的特点和性质

第一节 亦盗亦商的武装贸易
第二节 内外勾结的走私贸易
第三节 山海相倚的联合斗争
第四节 经商目的,唯在逐利
第五节 各异而互化的海商身份
第六节 船户水手,雇佣劳动

第九章 流血的海路:内外强权交织打击

第一节 封建政权的肆意压迫
第二节 海商资本封建脆弱
第三节 西方列强的野蛮劫夺

第十章 闪光的一页:私人海上贸易的影响和作用

第一节 创新渠道,发展经济
第二节 开禁对立,冲击政体
第三节 科技文化,促进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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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十六七世纪,中国海商一般都具有海盗和商人的两重性格。他们既是做买卖的商人,又是杀人越货的海盗。海禁不严时,他们从事商业活动;海禁一严,立即转商为盗,变成海寇。因此,封建政府对海上贸易的禁严或禁弛,是海商与海盗相互转化的关键。

如前所述,明代中叶以后,由于私人海上贸易的发展,下海通番的人越来越多。对此,明朝政府不仅不予以支持,而且实行比明初更严厉的海禁政策,把海商当成主要打击对象。在这种形势下,从事私人海上贸易的商人得不到丝毫保护,反倒处于危险之中。他们为了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得不铤而走险,组织海上武装集团,与明政府海禁政策进行公开对抗。所以海禁愈严,海盗愈多。嘉靖时的所谓倭寇首领,如许氏兄弟、王直、徐海等,都是从海商变成海盗的。正如《虔台倭纂》指出:“寇与商同是人,市通则倭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始之禁禁商,后之禁禁寇。禁之愈严而寇愈盛,片板不许下海,艨艟巨舰反蔽江而来;寸货不许入番,子女玉帛恒满载而去……于是海滨人人皆贼,有诛之不可胜诛者。”对此,唐枢也有精辟的分析:“华夷同体,有无相通,实理之所必然。中国与夷,各擅土产,故贸易难绝,利之所在,人必趋之……嘉靖六、七年后,守臣奉公严禁,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于是转而为寇。嘉靖二十年后,海禁愈严,贼伙愈盛,许栋、李光头辈然后声势蔓衍,祸与岁积,今日之事,造端命意,实系于此。”

隆庆元年,明朝政府部分开放海禁,“准贩东西二洋”,于是一部分海盗又转而为海商。《倭原》认为福建“阻山负海,商旅病于跋涉,民多贩海为生,禁之太严,奸民势穷必至为盗,自纳饷过洋之例开,豪猾之徒咸趋利而畏法,故海澄之开禁,凡以除中国之害也”。如著名的海盗集团商人林道乾本在沿海一带进行抢劫活动,隆庆开禁之后,改盗为商,不久又出走外洋,到柬埔寨经营商业。万历六年(1578),因资金短缺自柬埔寨回潮州,“居月余,发曩所藏银穴,募潮一百余人与俱南行”,把原来抢劫来的金银带往海外,作为商业资本。这时林道乾虽已恢复商人的面目,但也没有失去海盗的习性,当他航行到海南岛附近海面,“迂闽中转谷舳舻,乾乃掠其金银及男妇二百人而去”。到了暹罗,继续从事亦盗亦商的海盗商人活动,所以对他们来说,是没有什么严格的盗、商界线的。

明朝政府开放海禁是很有限度的,每年只发放百来张商引,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私人海上贸易的要求。因此,东南沿海的大部分海商仍然从事走私贸易。有的买通官员守弁,“结纳游总官兵”,走私贩洋;有的避开官防,“私通外夷,贸易番货”;有的巧立名目,“假借县给买谷捕鱼之引,竟走远夷”。对于这种情况,明朝政府当然不能容忍,继续实行镇压政策。于是,这部分海商不得不进行武装反抗。

万历年间,林凤海商集团一面在福建、广东、台湾进行走私贸易,一面兼事攻略和掠夺,与明朝官兵周旋,是当时亦盗亦商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郑芝龙也是盗、商结合的海商。郑芝龙横行东南海面,“始而劫掠商民,后遂格杀官兵,近且公然登岸围城矣,海上将士望风披靡,大帅俞咨皋平日玩敌养寇,事急抱头潜窜”。天启六年(1626)二月,郑芝龙运舟出港,初十日犯金门,十八日犯厦门。四月南下进攻粤东之靖海、甲子地方。郑芝龙所到之处,明朝官兵溃不成军,“卫所虽有指挥、千百户、厦澎金门游击、钦依把总诸官,悉承荫袭,宽衣大袖,坐享君禄。其所辖军士,亦应操点卯而已。故芝龙得肆志,遇船一鼓而擒,登岸抢掠殆尽,比乘风横行,羽檄飞报,沿海戒严,当事者咄咄一筹莫展”。郑芝龙集团已成为明朝政府的海上大患。

郑芝龙后来虽然受抚,官授海防游击,成为明王朝的一员官吏,但实际上并没有解散自己的海上武装力量,仍然保持了很多的海盗习性,“闻芝龙得抚后,督抚檄之不来,惟日夜要挟请饷,又坐拥数十万金钱,不恤其属”。因此,当明朝军队在松山被清兵打败,大学士蒋德琛上疏于朝,“欲令芝龙以海师援辽”时,郑芝龙“恋闽惮行,复辇金京师,议遂寝”。可见,郑芝龙心目中只有海上之利,他是不愿离开福建的。对此,福建巡抚熊文灿也有察觉,他说郑芝龙受抚之后,“复募无赖棍徒为补足原部之数,且仍以措饷为请,是海上既添一羽翼,而内地又增一痈疽”。郑芝龙如“徒倚亡命以护重赀,恐内叛又不独李芝奇、郭芝葵数辈”。郑芝龙聚众起兵,并不像一般海盗那样,仅仅为了劫掠一些财物,他投降明朝也不仅是为了谋得一官半职,而是要借助明朝的力量,扫除东南沿海的其他海盗,独霸制海权,进行垄断性的海上贸易。因此郑芝龙始终没有放弃亦商亦盗的活动方式。

1644年清兵入关,明王朝宣告崩溃,郑氏海商集团原与明王朝达成的妥协与谅解,由于中原易主、改朝换代而宣告结束。郑氏海商又面临一个新的课题,就是如何处理与新统治者的关系。这时,清军铁骑直指江南,严重地威胁着郑氏海商集团的利益,郑氏家族中以郑鸿逵、郑成功为首的抗战派主张坚决抵抗,郑氏海商集团的武装力量积极投入抗击清兵南下的斗争。南京福王政权覆灭以后,故郑氏海商集团在福州拥立唐王政权。由于辅佐有功,郑氏家族颇得“恩宠”,得到各种不同封号。郑氏家族实际上控制着唐王政权,郑芝龙即是唐王政权中操掌军政大权的最高首长。

但是,饱经世故的郑芝龙深知自己的力量同清军相比,悬殊太大,唐王政权又是一批乌合之众,要想长期同清军作战是不可能的。为了保护郑氏海商集团的利益,梦想重走与明王朝妥协就抚的道路,他派遣使者与洪承畴暗中勾连,希望得到清王朝对其既得利益的认可。然而,当时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都比中原落后的清政权,是不可能像明朝统治者那样允许郑氏海商集团在东南沿海称王称霸的。首先,作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清王朝的当务之急是要掌控制海权,否则其统治就不可能牢固。其次,满足尚处游牧经济发展阶段,仍然推行重农抑商、维护自然经济的极端保守政策。在这种情况下,郑氏海商集团想重温与明王朝联合的旧梦已经不可能了。而郑芝龙是看不到这些的,他仍然打着如意算盘,企图通过对新统治者的妥协保持原状,因此一味主降,结果被清政府软禁起来,后被斩首示众,落得身败名裂的可悲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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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拼的海路: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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