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7月1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必须报告!

3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的规定。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事故危害程度依法采取相关应急救援措施。同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1小时内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新版《重庆市消防条例》7月1日起施行 鼓励设“消防安全楼长”

3月28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重庆市消防条例》(下称条例),并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鼓励高层住宅建筑设“消防安全楼长”、电动车停放堵塞应急通道将面临罚款、地下工程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物业服务企业不作为将被罚款、学校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将被问责……条例修订聚焦重庆火灾防控的难点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制度安排。

《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7月1日起施行,四类人创办小微企业可享税收优惠

3月28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下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创业人员的扶持,条例明确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新版条例的施行将惠及全市116.2万户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占全市企业总数95%,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在“保增长、稳就业、促创新、惠民生、护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条例的修订将为这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等。